英国法官解释女留学生之所以被严判6年(一般诬告基本是3年以下),是因为如果她诬告成功,那名英国警察会遭到6年以上的重刑。 英国司法咱先不说,诬告反坐这个古今中外长期存在的原则咱也不说。 这新闻最让我亮眼睛的是这位英国警察和国女发生关系期间全程开着手机录音,所以铁证如山。 讲真,严格意义上来说,诬陷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是诬告,诬告等同于敲诈勒索的形式,敲诈就是诈骗,最终目的就是得到财务和精神上的满足,如果法律袒护诬告者,那就是等同于袒护了诈骗。 所以对于诬告或者诈骗者的惩罚,应该等同于假设他们诬告成功后,给对方所遭受的各种损失!这就相当于责权利的同一平等,更能彰显法律的庄严平等! 有网友说,支持诬告者反坐的量刑规则,但此事总感觉哪里不对[what]。全程录音录像明显看出是个老手,有没有一种可能是这个英国警察是在利用规则挖坑“吃干抹净”啥事没有[思考]。 而且不是说在不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录音录像吗,否则就是侵犯人权、侵犯隐私权,所以即使录了也不能作为呈堂证供吗?记得当年有人质疑苹果机没有电话录音功能时,不就是有人这样出来解释的吗? 会不会是那什么早已名声在外,这位男士才如此之警觉,以至于提前预防。 看看牢A的白人室友,全程有录音监控安装,还提前再三确认,是自愿。如果有人想诬告,人家直接上证据。也就是说,这在西方实际上是很普遍的。 何况,大英可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真有贵族和皇族。这种情况就是低种姓恶意诬告高种姓…

曾经沧海难为谁
正吃饭看到这个,心情大大愉悦,多点个菜,再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