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奸应该加重量刑!对迷奸最大的误解就是:用麻醉的方法剥夺对方性意志发生关系。蒋中

说好的什么 2026-05-28 16:25:27

迷奸应该加重量刑!对迷奸最大的误解就是:用麻醉的方法剥夺对方性意志发生关系。

蒋中懿和周同性侵的女性,都同意过与之发生关系,但他们不满足,必须实施迷奸(图2,图6)。因此迷奸本质上并不是普通的性欲发泄,是绝对支配纯粹的物化女性,必须不能动,像玩偶一样任由摆布才行。

他们兴奋来自绝对的支配欲满足,是权力文化塑造出来的畸形心理在麻醉剂的配合下的死灰复燃。根本不拿受害者当人。周同在私处写牌子再拍照,极尽侮辱。蒋中懿发现受害人稍有抽搐就恼羞成怒加药,完全不顾死活。甚至用袜子塞嘴,高跟鞋、香烟和脚趾插入。

他们不是性欲不能满足,而是伤害欲和绝对支配欲的疯狂表达。迷奸归为强奸罪虽然也没毛病,但并未精准概括其核心驱动力以及对被害人的严重伤害。和普通强奸完全不同,总是包含着非常严重的暴力和侮辱以及心理伤害,因此量刑上立法与司法解释应综合考强奸+谋杀+故意伤害+侮辱,量刑应大幅度提高,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来源:德国派、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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