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有位执业五年的年轻律师给我说,他三年换了三个所,还是挣不到钱,很苦闷。
我告诉他,还是换个职业干吧。律师这个行当并不适合他。三年换三个所,三年老证,三年还都是新人。就这,还对律所提成和案源分配不满?这是自身没资历、没能力造成的,跟律所管理有啥关系呢?
我告诫他,想要一口吃个大胖子,除了歪门邪道,不会有捷径的。
我估计他换所的时候,他到新东家投名状,就是所谓的“业绩”是公检法的人脉,这是错位的“能耐”。他没有否认。
唉,好好的律师不当,跑去当掮客,这是病,得治。这些人脉只能证明认识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多,而不代表跟他沆瀣一气的司法败类多。如“偶”出一例被“抓”,共同犯罪跑不了。
司法体系复杂,且监管日趋严格,违规勾兑的生存空间只能不断压缩,靠歪门邪道谋求利益,只能反噬自身,没有任何长远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