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给国人丢脸!”据媒体5月21日报道,山东济南和青岛,两座备受瞩目的山姆会员店刚刚开业,本是全城热议的消费盛事,却转眼间被蒙上了一层不光彩的阴影。开业不到一个星期,就接连有网友曝出,店内竟然出现了大量被偷吃、偷喝后随意丢弃的商品包装,场面堪比“免费自助餐”的残羹剩饭,引发了全网的热议和深思。 事情得从5月15日那天说起。济南、青岛两家山姆会员店同一天开门迎客,场面火爆到什么程度?济南店直接启动了限流模式,青岛店也是人挤人。谁都没想到,这股热情很快就烧变了味。 有网友亲眼看见,卖矿泉水的货架上,不知被谁塞了一盒吃剩的鸡骨头,旁边还有用过的纸巾手套。那个发帖的女孩叫西女士,5月15日那天她就在现场,后来告诉记者:“工作人员跟我说人太多了,确实管不过来,有疏忽。” 你要是以为这只是个例,那就大错特错了。 另一段视频里,本来该躺在冷藏柜的一提8瓶的饮料,居然跑到了鲍鱼干贝粽的货架上。一看,一瓶被人拿走了,另一瓶已经喝完了。还有网友说得更直接:“亲眼看见有人把鸡腿吃完,盒子直接塞到零食区。” 一盒熟食被人吃剩,只剩骨头渣子——这哪是逛超市,这分明是进了免费自助餐厅。 山姆的客服自己都承认了:“最近出现了好多这种情况,领导现在很重视。” 这不是个别人素质差,是一群人在这家会员制超市里玩起了“拿啥吃啥、吃完就扔”的“零元购”。 更让人心惊的是,超市官方客服自己也说了,“近期已多次发现此类情况”。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偷吃”可能不是个别人的偶发行为,而是一种群体性的跟风模仿。 有律师站出来把话说得很重:这不是占便宜,这是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你偷吃的那盒烤鸡,金额再小,只要被认定为盗窃,就得进去蹲几天。 更狠的是《刑法》里的“多次盗窃”条款。 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哪怕你每次只偷一杯酸奶、一盒鸡腿,都可能构成犯罪,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你以为自己只是嘴馋,警察叔叔可能觉得,你是在用“零元购”给自己攒案底。 有人狡辩说“先吃后付不算偷”。律师直接把这句话堵了回去:问题从来不是你什么时候吃,是你到底打没打算付钱。 那些把空瓶子塞进粽子货架、把鸡骨头藏在矿泉水堆里的人,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去收银台结账。这不是“先吃后付”,这是“拿了就吃、吃完就扔、扔完就跑”。用律师的话说——“完全符合盗窃的构成要件”。 260元办的会员卡,可能因为一盒鸡腿被永久注销。 山姆的会员章程里通常写着:会员在店内有违规行为,山姆有权注销其会员资格,会员费还不退。为了贪一盒几十块钱的熟食,不但要面对行政拘留,还会失去花260块买的会员身份。这一口烤鸡的代价,算下来可真不便宜。 开业不到一周就搞成这样,这是把一家会员制卖场当成了谁都能光顾的免费食堂。 那些会员费是干嘛的?不是让你随便吃,是让你进场资格。你既然选择了会员制,就应该遵守最基本的规则——先付钱,再享用。如果连“付钱”这条底线都可以随意践踏,那这个会员的身份,还有什么意义? 济南和青岛的山姆客服还在说“领导很重视,正在调查”。 可光靠超市调查够吗?这种人挤人的环境里,就算装再多的监控,也架不住有人藏在盲区里把鸡腿啃完再把骨头塞回去。 那些被偷吃的商品最终会被报损、下架、销毁。这些损失会摊在谁头上?是那些规规矩矩购物的普通会员,是那260块钱的年费里。 你把鸡腿吃完了,骨头往货架缝里一塞,觉得自己白赚了一顿饭。可你挥霍的不是超市的“大方”,是其他会员的信任和整个社会的公德心。 这一口鸡腿,你可能吃得挺香。可它背后那条法律的红线,比货架上的价签,要锋利得多。 等你被警察从人群里带走,等你的会员卡被注销,等你的名字被写进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候,再想想——那盒鸡腿,真的值得吗?

下雪天
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