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婚后与妻子签订并公证“霸王条款”,协议规定男方每月工资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而女方的收入也归她自己。长期单方面付出让该男子倍感委屈,最终拒绝继续上交工资并起诉离婚,妻子竟反诉要求按协议履行。网友:这算不算家暴呢? 据报道,这对夫妻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相处一段时间后觉得彼此合适,在 2023 年 10 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比较稳定,2024 年 8 月还迎来了儿子的出生,小家庭原本充满了温馨与希望。 从结婚到 2025 年 3 月,两人共同生活,日常相处和睦,感情基础十分牢固,在外人看来,这是一对幸福美满的夫妻。 变故出现在财产管理的问题上。 女方受到身边朋友婚恋模式的影响,觉得婚姻里女方掌管全部财务,才能拥有足够的安全感。 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她提出和丈夫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为了让这份约定更有约束力,两人还特意去办理了公证。 可这份经过公证的协议,内容却十分失衡。 协议明确约定,丈夫每个月的所有工资收入,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方自己的收入,同样归女方个人所有,丈夫无权过问和支配。 按照协议要求,丈夫必须每个月按时把全部收入交给女方,自己几乎没有可自由支配的钱财。 一开始,丈夫为了家庭和睦,也为了让妻子安心,一直默默遵守这份约定,每个月按时上交全部工资,毫无怨言。 可长期单方面的付出,让他心里渐渐积攒了委屈,他觉得自己辛苦工作的收入全部上交,妻子却不用承担同等的付出,这样的约定对自己太不公平。 2025 年 3 月,丈夫和女方的父亲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争执之后,他选择外出租房居住,夫妻二人开始分居。 分居之后,两人之间的沟通越来越少,原本的小隔阂不断放大,感情也慢慢变淡,之前隐藏在财产约定背后的矛盾,也彻底爆发出来。 到了 2026 年 1 月,丈夫实在无法忍受这份苛刻的财产约定,长期的单方面付出让他身心俱疲,他决定不再按照协议上交收入。 得知丈夫拒绝履行约定后,女方十分生气,坚持要求丈夫遵守公证协议,继续上交全部工资,甚至还拒绝丈夫探望两人的婚生子。 丈夫看到妻子的态度,又想到自己长期的委屈,既伤心又失望。 他觉得这段婚姻已经失去了平等与尊重,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想要结束这段让他疲惫的婚姻。 而女方也不甘示弱,随即向法院提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之诉,要求丈夫按照公证协议履行上交收入的义务,一时间,夫妻二人陷入双诉对立的局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走判决程序,而是考虑到两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还有年幼的孩子,决定以调解为主,尽力化解双方的矛盾。 法官分别与夫妻二人沟通,耐心劝说女方,指出这份财产约定的不合理之处,也说明保障丈夫探望权、平等承担家庭责任的重要性。 在法官的反复劝说和开导下,女方终于意识到自己之前的做法过于偏激,也明白了婚姻需要平等与包容。 她主动撤回了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的起诉,并且郑重承诺,会改正自己的偏激行为,保障丈夫对孩子的探望权,以后和丈夫平等承担家庭的各项责任,不再搞单方面的财产管控。 丈夫看到妻子真心悔过,也念及两人多年的感情,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共同抚养,心里的芥蒂慢慢消散,最终也撤回了离婚纠纷的起诉。 至此,这起闹得不可开交的双诉案件,以双方和好如初圆满解决。 夫妻二人共同约定,摒弃之前那份显失公平的财产约定,婚后所有收入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共同支配,重新回归平等和睦的婚姻状态。 婚姻里的财产管理,从来不是一方管控另一方,而是夫妻双方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把全部压力和付出压在一方身上,只会消耗感情,只有彼此体谅、共同承担,才能让婚姻长久稳定。 信息来源: 潇湘晨报 《月薪归妻子丈夫倍感委屈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摒弃原不公财产约定》



摇摇摆摆
无自尊无底线对方只会理所当然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