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元请朋友买彩票,对方中100万!起诉要奖金,法院:驳回 江苏连云港这起彩票纠纷案,看完真的刷新认知!40元的请客,开出百万大奖,好友反目对簿公堂,结果出资方一分钱没拿到。 去年1月,张某和朋友谷某相约买彩票消遣。张某扫码付了40元,买了两张刮刮乐,当场一人一张分着刮 。 张某的没中; 谷某的直接刮出100万大奖(税后到手80万)。 后续张某又花20元让谷某代刮一张,中了500元;谷某自己买的没中 。中奖后谷某主动要转当天饭钱和彩票钱,张某当场拒收。 可转头张某越想越气:钱是我出的,大奖凭啥归他?协商无果,张某起诉谷某,要求返还80万奖金及利息。 法院硬核判决:奖金全归中奖者,驳回起诉 2026年5月21日,连云港中院终审判决:驳回张某全部诉讼请求,80万奖金归谷某个人所有。 法官判得特别通透,3个核心依据,普通人一定要懂: 1. 请客=无偿赠与,不是代买 张某自愿出钱、主动分彩票,没提任何“中奖平分”“代持”约定,法律直接认定是赠与中奖机会。《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交付后,不能随便撤销。 2. 彩票是射幸行为:谁持有,谁所有 彩票本质是“不确定的中奖机会”,不记名、不挂失,唯一认的是持票人。张某把彩票给谷某,风险和收益就一起转移了,没中奖的风险张某自己担,中奖的收益自然归谷某。 3. 事后反悔无效,当场态度已定性 谷某中奖后,张某当场没提任何异议,还拒收补偿,等于默认奖金归对方 。事后眼红反悔,法律不支持。 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 这事一出,网友吵翻: 有人说“不公平”:40元是小钱,但百万大奖是靠他的钱才有的; 更多人支持判决:愿赌服输,请客就是请客,不能见钱眼开。 其实核心就一句话:朋友间的善意赠与,别用金钱去绑架。当初是你自愿送的,没约定就别事后反悔;换个角度,要是没中奖,你会让朋友赔你40元吗? 40元看清一个人,80万看透人心。你觉得这判决公平吗? 按正常来说,既然是好朋友,又是对方出的钱,分一半又何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