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海南,一女子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同其他男子相亲,并收下对方220000元彩礼领证结婚。后来,在拿到钱后,女子第一时间将结婚证扔进了垃圾桶,并溜之大吉。待男方发现被骗后,赶紧报警,女子随后被抓。面对警方的讯问时,女子竟直言“领证不等于结婚”。 据红星新闻报道,受害人系男子王某(化名),他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和女子张红杏(化名)相识。 从一开始,王某就是抱着真心结婚、好好过日子的想法和张红杏交往。在两人相处期间,王某对对方也是有求必应。 可对于张红杏来说,他已有男朋友,眼前的王某不过是自己的“提款机”,根本没有真感情。 后来,王某在给出22万元彩礼的情况下,张红杏同意与他领证结婚。 此外,王某找中介促成这段婚事,额外又花了六七万元。 本以为钱花了、领领了,媳妇就没跑了。 可让王某没想到的是,很快,他就联系不到张红杏,什么手机、微信一概被拉黑。 而那张他以为最有保障的“结婚证”,却在家中垃圾桶里被发现。 王某开始意识到自己被骗,便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随即将张红杏抓获归案。 警方讯问中,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非但没有认错,反而说出极其荒唐的话。 她直言自己把结婚证丢进了垃圾桶中,是觉得领了结婚证,并不算真正结婚。 当问及到她诈骗得来的22万元彩礼钱时,张红杏表示,彩礼已经被她差不多全部挥霍,只剩下2万多元。 不得不说,张红杏的行为实在是让人发指! 为了钱,她简直不择手段,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依然和王某交往,并心安理得地接受对方对她的好。 这还不算完,为了把戏做真实拿到彩礼,她还和王某领了结婚证。 可以说,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半点和王某踏实过日子的想法,结婚于她而言,只不过是骗取钱财的幌子。 当然,多行不义必自毙!张红杏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刑法》266条规定了诈骗罪,所谓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张红杏在隐瞒已有男友的情况下,和王某交往又并无共同生活的意图,随后假借结婚之名索要彩礼,在得到彩礼后又逃跑,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从具体金额来看,张红杏诈骗所得财产22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其依法要面临3-10年的刑事惩罚。 此外,对于这笔22万元彩礼钱,即便已被花掉,张红杏仍负有全额退赔的法律责任 。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婚姻本是人生大事,可张红杏却把它当成捞钱的工具,实在令人不齿,结果被反噬,也着实不冤。 对于王某而言,他想要迫切成家立室的愿望可以理解,但不能“病急乱投医”! 近些年来,骗婚事件诸见报端,不少和他一样渴望组建家庭的人,都因急于求成、放松警惕,最后被骗钱骗感情。 这也提醒大家,在选择人生伴侣时,一定要多方了解、摸清底细。尤其是面对彩礼这类大额支出,千万不能一时冲动,务必多加斟酌、谨慎行事,别让真心和钱财白白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