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傻眼了!”5月20日报道,上海,一男子因家庭矛盾,赌气甩门开溜,跑到外地将近二十载音讯全无。等如今年迈想回老家安度晚年,去补办证件时才发现,自己早已成了法律层面上的“已故人员”。 当初他拍拍屁股走人,把一堆烂摊子全扔给了老婆。 按我国法律规定,人失踪满四年,家属就能申请宣告死亡。妻子硬生生熬了十二年。后来是为了给闺女落户,现实阻碍实在绕不过去,这才无奈走了这条正规途径。 现在这位大爷想让妻女出面帮他“复活”。 结果呢?人家连面都不愿见。 有人觉得这娘俩太绝情。 绝情吗?这就是成年人逃避责任该付出的代价。 当年他选择不告而别,表面看是“惹不起躲得起”,骨子里却精明得很。真过不下去,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办手续分开,但他偏不。 养家糊口的包袱多重啊。他用这种极端方式甩得一干二净,把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重担,全砸在一个弱女子肩上。自己倒好,白白躲在外头享了十几年的清净。 现在跑回来,是良心发现吗? 根本不是。 如今没身份证连高铁都坐不了,房子也租不到,寸步难行。要不是日子实在混不下去,他估计还能继续隐身。 平时只顾自己痛快,遇到生存麻烦了才想起拿亲情说事。凭什么要求受害者原地宽恕? 妻子那句“毫无瓜葛”,算是把话彻底说绝了。 生活不是录像带,按了暂停还能随时倒带重播。企图用失踪逃避责任的人,生活最终也会无情地把他们除名。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