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法律是不吃这一套啊。民法典里有写的明明白白,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结婚证就是张外在凭证,哪怕你撕了、烧了,甚至冲进下水道,只要没办离婚手续,你俩就是合法夫妻。想用垃圾桶单方面“注销”婚姻,堪称年度最佳法盲操作。 比较致命的是明知有男友还与人领证、索要巨额彩礼,钱到手就断联,这已不是简单的婚恋纠纷那么简单了吧?22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一旦定罪,刑期不短。如果说是本想骗个彩礼潇洒双宿双飞,这下可能要去铁窗后面唱铁窗泪了?我甚至有点心疼男方,22万打水漂不说,还得先打离婚官司再追讨。 这几年把婚姻当致富捷径的闹剧不少。恋爱或者相亲的可以多看一些例子。就像这个案子一样,这案子就是一堂普法课,扔得掉结婚证,扔不掉法律关系和刑责。彩礼不是敛财工具,结婚证更不是你单方面想作废就作废的。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