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松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8旬老人坐公交时,上车2分钟后开始擦汗,喘气,随后闭眼靠椅背休息,售票员发现异常随即打120和110协助急救,老人最终抢救无效去世,家属竟以救助不力为由索赔11万元,法院认为公交公司已尽义务,无责,并不需要赔偿。 每个人最终都会离开这个世界,只不过各自离开的方式和地点不同罢了,生老病死乃人间常态而已,对于有些死者的家属来说,家里人若是死在外面,首先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搞钱,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在说,能讹多少算多少,不觉得这种做法太缺德了吗?死在外面找人赔偿,那死在自家被窝里该找谁赔偿,总不能把卖床的,卖枕头被子的,都一起给告了讹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