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会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奋力捞起一头栽进水池的2岁娃,自己的手机却因此泡水报废。让人心寒的是,孩子父母得知后,竟让她去找店家索赔,店家又推说该找家长。双方互相踢皮球,推来推去谁都不肯掏钱。好心救人却换来这般对待!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事情发生在2026年5月1日青海省格尔木市的一家汤泉馆里,监控记录了一个两岁幼童脱离监护人视线在池边走动,随后被绊倒直接栽进水里乱扑腾。 当时正在旁边休息的何女士发现险情后根本没顾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新款智能手机,连鞋都没脱直接跃入水中去救人,整个托举上岸的过程不到10秒钟。 孩子被救上来后何女士迅速在岸边帮着清理口鼻里的水,因为这宝贵的十几秒救援时间这个幼童最终确认没有任何大碍,甚至连医院都不需要去。 等确认人没事了何女士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已经被水彻底泡透,后来拿到专业的维修店去检测才发现主板等核心部件已经遭遇了严重的水液腐蚀。 维修师傅明确表示这台官方折算原价约5800元的新款手机已经完全没有任何修复价值,这就意味着这笔不小的财产损失只能按彻底报废来处理。 从5月1日事发一直到5月中旬这段时间里,何女士多次找到幼童的家长和汤泉馆负责人沟通,她希望这笔因救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能由大家按比例共同分担。 可幼童家长为了免责直接把矛头对准了场馆方,他们咬定是汤泉馆防滑措施缺乏以及防护设施不到位,并强调现场救生员配备不足才是导致事故的诱因。 家长坚称场馆方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他们觉得既然是在营业场所发生的事情就该要求汤泉馆全额承担何女士的这笔手机物损赔偿。 汤泉馆负责人那边也是一套非常强硬的抗辩逻辑,他们直接拿出监控录像指出幼童当时完全是独自在危险区域活动,反驳说监护人没尽到看管义务才是起因。 场馆方强调法定监护人看护出现实质性缺位就该由家长自己买单,他们坚决拒绝对施救者的这部分财产损失进行代偿,双方为了免责拉扯了半个多月。 何女士夹在中间不仅面临索赔无门的僵局,在这大半个月里甚至连一句真诚的致谢都没有从受益人家属那里收到,最后这事直接演变为了网络公共议题。 这件事放到法律框架下其实有非常明确的责任界定标准,我们可以直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来厘清这三方的主体关系。 这条法律明文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应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受益人也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就是用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条款。 在这起事件里幼童家长无疑是直接侵权人,他们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看护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实质性缺位,理所应当具备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基础。 同时我们还要结合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来考量汤泉馆的补充责任,这需要核查他们在现场巡视以及危险区域警示等方面的合规性。 如果场馆方在儿童防护硬件方面确实没有做到位,那判定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也是有充分法律支撑的,无论如何都不该让施救者独自咽下这笔苦果。 很多网友看到监控后都感到后怕,因为当时这名两岁幼童完全被水流淹没,要是何女士哪怕多犹豫几秒去掏口袋里的手机,这条鲜活的小生命可能就没了。 大家气愤的根本不是这台机器到底值多少钱,而是这种让好人流汗又流泪的推诿态度,要是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谁还敢毫无保留地跳下去救人。 信息来源:青海一2岁幼童洗浴中心不慎落水,女子看到后迅速救援,手机进水报废;商家和家长互相推诿,没人赔偿损失——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