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42岁英语老师课间修改作业,发现6年级1男1女两学生吵架,情绪激动,便上前拉开。随后两人又跑到走廊争吵,老师又去走廊安抚了下男生,并未斥责女生。谁知竟引起女生不满,再次摔门进来,对劝慰她要冷静,说吵架解决不了问题的老师动手,并趁她不注意,直接手攥金属镊子偷袭老师右眼,致其眼球破裂,两次眼部手术仍面临多重并发症,并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而女生未满14周岁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予以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老师崩溃:谁来还我公道? 教书育人本是温柔又神圣的职业,老师用心守护学生,换来的却未必是尊重。 宋老师今年42岁,扎根小学英语教学岗位整整17年,一直认真负责、耐心教导学生,是一位资深,优秀并受人爱戴的老师。 2026年1月7日课间,她上完课后留在讲台批改作业,无意间发现班里一男一女两名6年级学生起了争执,越吵越凶。 宋老师坐不住了,担心两个孩子冲动之下受伤,赶紧上前将撕扯在一起的他们拉开。 本以分开就没事了,谁知两人跑出教室在走廊继续争吵,情绪愈发激动。 宋老师又去走廊,温柔安抚受委屈的男生,也没有严厉苛责闹脾气的女生,只想让两个孩子冷静下来。 可短短几分钟后,走廊传来剧烈的摔门声,两名学生再次爆发冲突。 女生怒气冲冲回到座位,满脸戾气、情绪彻底失控。 宋老师看着孩子激动的模样,心里满是无奈,再次上前轻声开导,劝她冷静处事,打架解决不了问题。 谁也没想到,好心的劝导彻底激怒了这名女生。她突然情绪爆发,抬手就打向宋老师,态度极度嚣张。 宋老师当时震惊了:你还敢打老师吗? 为了制止女生失控的行为,便将她轻轻按在课桌上,直到女生彻底停止反抗、情绪平稳后,才松开手转身回到讲台。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可女生依旧心存怨气,不依不饶,猛地冲向讲台想要继续闹事。 幸好路过的另一位老师及时上前抱住了她,等她情绪稳定了才放开。 等所有人都以为风波彻底平息,大家放松警惕的时候,悲剧猝不及防发生了。 没人留意到这名女生悄悄拿出一把金属镊子,趁着宋老师毫无防备,狠狠朝着她的右眼戳了过去。 尖锐的镊子直接戳破眼球,剧烈的剧痛瞬间袭来,宋老师当场遭受重创。 事发后宋老师紧急就医,前后做了两次眼部手术,后续还需要持续治疗,经司法鉴定,眼部损伤达到轻伤二级。 更让人崩溃的是,频繁的伤痛和恐怖的事发画面,让她夜夜失眠,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和焦虑症,身心遭受双重摧残。 最让人意难平的是,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涉事女生未满14周岁,最终被依法免予处罚,责令其具结悔过。 勤恳育人、好心劝架却落得重伤伤身、心理受创的下场,自己维权无门、对方无需担责,这样的结果让宋老师彻底无法接受,无奈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女生持镊子戳伤老师,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因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仅训诫、具结悔过。 《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女生监护人需承担全部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对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行绝对刑事豁免+行政豁免,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 但受害老师重伤致残、心理创伤,却无法追究施暴者刑责与行政责任,仅能主张民事赔偿,这正是“老师崩溃、求公道”的法律根源。 尊师重道是刻在骨子里的底线,老师善意管教、尽心守护,不该换来恶意报复。 未成年人不是肆意妄为的保护伞,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公正结果,让善良的老师不寒心,也让任性伤人的孩子认清错误、付出该有的代价。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