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犯罪成为赚钱的“资历”】 电影《监狱里来的妈妈》还未上映就引发强烈批评,根本原因在于它冲击了社会基本价值观,挑战了伦理底线。 这种反应非常正常,也应当成为一个标准:此后凡是如此颠倒黑白的题材,都不该轻易过审。 核心问题不是艺术自由,而是底线失守。 改编真实事件,当然可以有艺术取舍。 但这部电影踩了最根本的红线——把一起经法院严肃认定的暴力犯罪,硬生生改编成了完全相反的、让人同情的“反抗叙事”。这不叫艺术加工,这叫黑白颠倒。 第一,偷换“受害人”概念,造成二次伤害。 据公开的法院裁定书及相关信息显示,死者与凶手系夫妻,证人证言明确表示二人关系“很好”,冲突起因只是搬床琐事,致命伤是直接捅刺,并无家暴认定。 然而,电影却把死者描绘成施暴者,把杀人者塑造成受害者。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死者年迈的母亲和儿子竟被拉来参与拍摄——让一位失去儿子的老人,配合“凶手”演绎一出“重获新生”的戏码。这种做法,极其残酷。 第二,传递了一个危险信号:犯罪可以成为名利双收的捷径。 我们常说,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应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但“重新做人”不等于可以把犯罪经历包装成光环。她去工作、去生活,没人会拦着。 可现实是,这段犯罪经历成了她走上国际电影节红毯、收获“影后”头衔的资本。如果坐牢不再是人生的污点,反而成了事业的亮点,这让本本分分生活的人怎么想?这会严重冲击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 第三,从执行层面看,整个过程存在明显的程序漏洞。 服刑期间参与商业电影拍摄、影片2019年开机却到2021年才备案立项、以“纪录片”名义申请却最终制作成商业故事片——这一连串操作表明,某些环节的规则被轻易绕开了。如果规则可以这样随意突破,那规则的严肃性就值得怀疑。 因此,这部电影该不该上映?我个人认为,一部建立在虚假叙事之上、以伤害受害者家属为代价、且可能存在多处程序违规的影片,它的艺术价值已经不重要了。 如果它能顺利上映,等于默认了一个可怕的规则:只要能讲出一个看似动人的故事,是非对错、程序正义都可以被忽略。这个口子一旦打开,后果远比一部电影能不能上映要严重得多。 当然,社会应当包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但“重新做人”绝不等于可以篡改事实,把犯罪经历美化为“勋章”。主管部门既然已介入处理,我们希望看到清晰、负责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