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犯罪成为赚钱的资历】 ​电影《监狱里来的妈妈》没有上映就遭到社会抨击,

永爆爆米花 2026-05-20 01:10:25

【不能让犯罪成为赚钱的资历】 ​电影《监狱里来的妈妈》没有上映就遭到社会抨击,根本原因是冲击了社会基本价值观,挑战了中国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社会上这种反应是非常正常的,而且这应该成为一个标准,此后这样的题材不能过审。 ​犯罪者能不能回归社会,社会要不要接纳他们,社会要接纳他们,要给他们以出路,让他们能正常生活,相信这些大家都没有意见,也会支持这样做。但是,犯罪不是资本,犯罪不是荣耀,犯罪不是一生的亮点,更不能让犯罪成为一种资历,可以包装成赚钱工具。 这也是这次大众集体反对这部影片的核心症结,大众从未苛责改过自新的罪人,却绝不接受影视行业刻意美化犯罪经历、消费苦难、颠倒善恶的创作风气。社会包容刑满释放人员,是基于人道主义的善意,是给知错能改者一次重启人生的机会,这份包容是底线温情,绝非行业可以拿来博眼球、赚流量、收割票房的商业筹码。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次犯罪行为的背后,都藏着无法挽回的伤害。有的犯罪破坏了他人的幸福人生,有的摧毁了普通家庭的安稳生活,有的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法律之所以严惩犯罪,划定清晰的对错边界,就是为了惩戒恶行、守护公平,让普通人相信善恶有报、遵纪守法必有安稳。 可近些年,部分影视创作逐渐跑偏,陷入了畸形的流量思维。为了制造戏剧冲突、博取观众同情,刻意弱化罪犯的过错,放大其所谓的“身不由己”“生活不易”,把违法犯罪的过往,包装成坎坷悲情的人生履历。曾经的牢狱经历,本该是人生最深刻的教训、最该隐匿的污点,却被部分作品大肆渲染、刻意洗白,变成了人物身上的“人设亮点”。 这种创作逻辑,看似是讲述救赎与重生,实则在悄悄模糊善恶的边界。很多观众尤其是年轻群体,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很容易被影视剧情引导。当荧幕上的罪犯被塑造成温柔、隐忍、值得同情的形象,当犯罪经历被美化成人生磨砺,大众对法律的敬畏感就会被稀释,对错的评判标准也会慢慢松动。 我们始终认同,浪子回头金不换。真心悔过、踏实改错、遵纪守法、回馈社会的刑满人员,值得社会尊重与接纳。这份接纳,是允许他们正常就业、安稳生活、融入社会,不用一辈子被标签捆绑。但接纳不等于吹捧,包容不等于美化,改过自新不代表曾经的罪行可以被无视、被洗白、被商业化利用。 影视艺术来源于生活,更要高于生活,承担正向的价值引导作用。文艺创作可以记录救赎的过程,却绝对不能美化罪行本身;可以讲述重生的不易,却绝对不能将违法经历包装成博取同情、盈利出圈的资本。一旦打开“犯罪履历可以变现”的口子,就会形成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 如果坐过牢、犯过罪的经历,能被拍成电影、做成人设、轻松赚钱出圈,那么遵纪守法、勤恳踏实的普通人,坚守底线的意义又在哪里?这是大众最朴素的质疑,也是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底线。 文艺作品的审核底线,从来不是扼杀包容与温情,而是守住社会善恶的天平。任何创作都不能为了流量和利益,颠覆大众的主流价值观,挑战法律与道德的底线。让罪行归于惩戒,让改过归于平凡,让善良被推崇,让底线被坚守,才是文艺创作该有的初心与担当。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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