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13年,回来就要钱! 浙江男子抛妻弃女,患尿毒症后起诉女儿:每月3000赡养

老猫爱分享 2026-05-19 20:16:23

消失13年,回来就要钱! 浙江男子抛妻弃女,患尿毒症后起诉女儿:每月3000赡养费,外加30万拆迁补偿 朋友们,今天这事,听着就让人血压飙升,咱们来评评理。 事情发生在浙江嘉兴,有个潘师傅,13年前,扔下老婆和年仅8岁的女儿,拍拍屁股走人了。整整13年,杳无音信,没管过孩子一天,没往家拿过一分钱。 可就在2025年下半年,他回来了。为啥?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他得了尿毒症,需要人照顾,更需要钱。 更绝的还在后头。这潘师傅一回来,直接把女儿小潘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还想要一笔高达30万的拆迁补偿。 这算盘打的,我们在屏幕外都听见了。 咱们再看看他女儿小潘是怎么说的,听完真让人心酸。 小潘说,当年爸爸走的时候她才8岁,这么多年连个电话都没有,她对父亲“根本没有感情”。 现在她在杭州打工,一个月工资才四千出头。她无奈地说:“你让我再给三千块钱出来,我在杭州吃住都是问题,我房租都给不起。” 一个月赚四千,被要求给三千。这是要逼孩子去睡大街吗? 而那位躺在医院里的潘师傅,倒也有自己的一套说辞。他说当年是“躲债”才走的,现在身体垮了,走投无路才找亲人。理直气壮地认为,小潘是女儿,就该承担赡养义务,出钱给他看病。 看到这儿,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法律上讲,子女确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民法典也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是前提。 13年前你为躲债一走了之,不尽抚养义务,让孩子自生自灭;13年后你身患重病,想起还有个女儿能“吸血”了? 这哪是找亲人,这是找冤大头啊! 小潘那点工资,在杭州勉强维生,这个所谓的“父亲”一开口就要拿走她大半条命。人情上,你缺席了女儿的整个成长;法律上,你未尽抚养之责,凭什么要求女儿毫无保留地反哺? 这事法院已经开庭了,具体怎么判还不知道。但我就想问大伙儿一句:对这种生而不养、老来硬刚的行为,你们怎么看? 女儿这钱,到底该不该给? (文章素材来自潇湘晨报,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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