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给《监狱来的妈妈》站台的姚晨,还能够因为不知情,而在情理层面逃脱干系的话,那么作为制片人的汪涵,就绝对难逃其咎了! 即便在当今这个信息透明的时代,也同样存在信息壁垒,想让姚晨通过管窥蠡测,便深究明晰事件的全貌,并不现实,网友们也完全能够做到包容理解。 而汪涵身为制片人的权限和职责,可就大了,作为幕后操盘大佬,难道不会在合作对接之前,就将跟创作有关的最基本的事实,搞清楚么?最起码也要对客观存在的隐患风险,有所警惕吧? 相关裁定已经明确指出,赵箫泓就是因为琐事,对丈夫故意伤害致其发生不幸的,根本就没有家暴什么事儿,更遑论防卫过当了。 那么,将剧情更改为为抵抗家暴失手杀夫的桥段,不就是在歪曲司法事实,乃至于美化犯罪么? 汪涵真的对这一事实,一点没有了解?果真如此,与失职无异,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与责任。 毕竟,作为制片人,是有使命和底线的,汪涵有必要扛起自身责任,出面道歉,因为你没有核查事实,也没有在价值观上慎重把关,着实有辱留给大家的守规、博学、得体的文化人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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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请以专业知识起诉这些违法之徙。功成名就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