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上海市长陈毅得知自己的部下竟然将一名国民党军官的姨太太占为己有,勃然大怒,当即提笔批示了四个大字。 1949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榆林分局局长刘永祥接到干警老刘的私下汇报,老刘称偶然碰见新分配来的军代表欧震在办公室里把玩几枚银元。 当时全军上下都在实行严格的供给制,一名普通公安军代表手里持有硬通货银元属于极其反常的现象。 刘永祥听到汇报后没有放松警惕,立刻在榆林分局内部秘密成立专案组对欧震展开全面调查。专案组干警起初只是按程序找欧震谈话,要求欧震说明抽屉里银元的真实来源。 欧震起先坚决否认拥有银元,欧震后来眼看专案组态度坚决抵赖不过,便改口称银元是外地朋友赠送的物件,可是专案组干警要求欧震说出朋友的具体姓名和住址时,欧震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面对欧震自相矛盾的供述,专案组决定转变侦查方向,开始对欧震在分局外部的人际交往进行走访。 调查人员很快锁定了一名被上海市公安局留用的原国民党旧警察,这名旧警察一开始对共产党的政策心存顾虑,害怕共产党干警跟国民党警察一样只是做表面文章。 经过专案组干警反复宣讲政策,这名旧警察终于交代了曾帮欧震在一条偏僻弄堂里租下一间民房的线索。 这名旧警察还向专案组透露,欧震租下那间民房是为了藏匿一名年轻女子。 专案组干警立刻前往这处偏僻弄堂进行蹲守跟踪。几天后,干警们当场抓获了正准备潜入民房的欧震,并在房间内搜出了一大笔赃款。 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安干警,房间里的年轻女子起初非常惊恐,经过干警们耐心开导,年轻女子最终抽泣着交代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名年轻女子名叫朱氏,是原国民党空军电台台长毕晓辉的姨太太。1949年6月8日,也就是上海刚刚解放十多天的时候,欧震奉上级命令前往毕晓辉的住宅执行搜查任务。 毕晓辉当时已经逃往台湾,家中只留下了发妻和二十出头的姨太太朱氏。欧震在搜查过程中一直盯着朱氏看,虽然上级当时决定对这两名女眷进行一番教育就宽大处理,欧震却在当天深夜以事情还没查完为借口独自返回毕家。 欧震利用手里的权力对朱氏进行威胁恐吓。朱氏为了花钱买平安,无奈之下拿出四枚银元交给了欧震。 欧震拿走银元后并没有收手,反而强行占有了朱氏,并且用娶朱氏为妻的虚假承诺哄骗朱氏搬到偏僻弄堂里长期同居,朱氏甚至还拿出了个人的私房钱用来添置新居的家具。 专案组将朱氏的证言和搜出的赃款进行比对,确认欧震涉嫌敲诈勒索和强占妇女。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还查阅了大量国民党旧档案,彻底揭穿了欧震刻意隐瞒的历史履历。 欧震是江苏人,早在十八岁左右就加入了三民主义青年团,具有极其复杂的旧军警经历。 欧震后来在国民党青年军202师担任过上等兵,此后又跑到浙江台州保安队担任排长,并在国民党南汇警察局正式任过职。 1948年12月淮海战役期间,欧震随国民党杜聿明集团行动时被强大的解放军俘虏。 当时欧震靠着撒谎伪装,声称是被国民党部队抓壮丁的普通老百姓,经过解放军的教育后被释放回乡。 1949年初,欧震隐瞒了这些国民党军警任职经历,成功考入了济南警官学校,随后被编入南下干部队伍。 1949年5月26日,欧震跟随公安队伍进入上海,迅速当上了榆林公安分局接管工作的军代表。专案组将欧震涉嫌腐败以及政治投机的详细调查报告层层上报。 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李士英看到报告后痛心疾首,在报告上写下欧震敲诈勒索且目无法纪,应予枪毙以维纪律的意见。 1949年7月14日,李士英局长与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扬帆亲自起草了对欧震的判决书。 华东军区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员宋时轮与政委郭化若在判决书上批示同意执行枪决,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也附议认定此犯自应枪决。 这份层层签字的判决书最终被送到了上海市长陈毅的办公桌上。 陈毅深知上海作为全国最大工商业城市刚刚解放,全市市民都在认真观察新政权的执法队伍有何不同,这位市长绝不允许公安队伍里出现国民党接收大员那种贪污受贿的腐败做派,于是果断提笔蘸墨在案卷审核意见栏里批示同意枪毙。 1949年8月14日下午,二十五岁的欧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第二天出版的《解放日报》在头版显要位置刊登了欧震伏法的新闻,并配发了强调革命纪律不容破坏的短评。 大量上海市民看到报纸后非常高兴,纷纷认为共产党的队伍确实与以往的国民党军队不一样。上海市领导层以此案为契机,在全上海市开展了大规模的身份复核与公安系统风气整顿工作。 上海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警员十项守则》,明文规定公安民警在舞厅剧场等场所执行公务时绝对不准接受业主的馈赠。 在此后的深度排查工作中,上海市共有四百多名带有劣迹的旧警察被果断清理出公安队伍,全市三万多名干部接受了极其严格的身份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