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文号为财行〔2013〕533号。该办法旨在规范外宾接待工作,加强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待国外、境外来宾。其中规定:
日常伙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宴请:正、副部长级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
现在过去十几年了,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否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