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抚养婚内出生的非婚生子女,这样的事若涉案数额较大,是否应该追究孩子母亲的诈骗罪呢?毕竟她长期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造成了严重后果。觉得可以作为自诉案件起诉妻子。这种夫妻之间的诈骗确实特殊,要说是存心恶意欺诈可能性很小,更多原因是妻子有难言之隐,顾及婚姻不想破解,又不愿放弃婚外男人,念及孩子名声等等,隐瞒真相,由丈夫在不知情下承担抚养义务。这对丈夫是极大人格侮辱和持久性财产与情感骗取。丈夫是妥妥受害者,妻子是始作俑者,孩子生父是占便宜者。真相暴露后,处理途径可以是:1.夫妻离婚,追究妻子重婚(已生下孩子足以满足重婚罪构成要件)和欺诈双重罪责,索赔先行支付,然后向孩子生父追尝。2.丈夫念及妻子身不由己和对孩子曾经真情付出,选择原谅妻子,自愿接纳孩子为养子女,由生父拿抚养费。最好不要让他拿抚养费,斩断一切联系。也可由生父把孩子接走。3.妻子违法理亏,母子被丈夫扫地出门,不得带走任何财产。这样的主张法院会支持吗?大家如何看呢。
丈夫抚养婚内出生的非婚生子女,这样的事若涉案数额较大,是否应该追究孩子母亲的诈骗
冷月如钩
2026-05-17 13: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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