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大爷花十几万装修女友的房子,没想到装完就被赶出家门!大爷说他是奔着结婚

芹姐说法 2026-05-17 10:14:32

河南郑州,大爷花十几万装修女友的房子,没想到装完就被赶出家门!大爷说他是奔着结婚去的,但是女友过河拆桥,太让人寒心!女友委屈,指责大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居然还想跟她结婚,没门!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当时单身的乔大爷58岁,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当时他第一眼就看上了,一问条件心里更满意了。 比他小,又没孩子拖累,还有一套房子,各方面不错,他觉得可以奔着结婚去。 女方也同意以结婚为目的交往,让他装修房子,说装修好了可以先住一块试试,看合不合适。 乔大爷心里很高兴,装修自然是很上心,硬装软装一手抓,不需要女方操一点心,总共花了15万左右,没要女方掏一分钱。 很快,房子装好两人就住进去了,可住进去之后,他就感觉女朋友不太对劲了。 女方经常以打工的名义,一出去就是好几个月,几乎不在家住,即使回来也是睡沙发,跟他不亲近。 本来说好要结婚,催她几次到现在都不愿意领结婚证,他感觉他的感情被欺骗了。 最近更是越来越过分,半个月前他住院了,女朋友对他一点也不关心,不仅没来看过他,连个电话也不打。 出院回家后,好家伙!居然连门都打不开了,她把密码换掉了。 乔大爷越想越寒心,自认为一腔热血、真心相待,没有一点对不起女朋友的地方,为什么她要这样对他呢?他想不通。 打电话过去问她,为什么换密码,为什么做的这么绝情?她居然反咬一口说他要霸占她的房子。 这个事绝对没有!房子是婚前财产他知道,他一个字都没提过,装修他跑前跑后也没说什么,是她不把他当一家人!居然还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他想成有心机的无赖,太过分了! 他这个人性格耿直,不会搞那些弯弯绕,既然怀疑他的人品,那还怎么可能结婚呢?不结婚他这个恋爱谈的没意思。 所以他提分手了,能过就过,不能过就好聚好散吧,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装修的那些费用,当时可以不计较,现在都分手了,女方应该还给他。 哪知道听了他的话,对方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哭起来了。 分手就分手!家电家具你都带走,装修你也可以拆掉,我都不要了!对方居然跟他说出这样的话,他有点无语。 女方委屈,她一个女的,奔着结婚去,她会有歪心思吗?为什么不领证?是乔大爷太伤人了! 她说,乔大爷在她家吃着住着,她没拿他当过外人,家里人也没一个亏待他。 但是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话难听又伤人,从来不反思自己,还要怪她跟他疏远了。 她心里面最过不去的一个坎是她爸爸过世,那是她人生最难过的时候,他扪心问问是怎么做的呢?有没有好好安慰她、陪伴她呢? 乔大爷一听,女朋友对他还是有感情的,他也冷静了下来。 细想过往,他确实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他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心直口快,有时候不太会说话。 只要有感情,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两个人踏踏实实过日子,他觉得结不结婚都无所谓,他不会再逼她领证,也会给她一段时间静静心。 说到底他还是喜欢女朋友,他一听到她哭了,他就心软了。只要女朋友能回心转意,他愿意什么事情都顺着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乔大爷明显是以结婚为目的才装修的房子,不结婚了有权要求返还。如果他拿不出证据表示装修就是以结婚为目的,女方也不承认,那他还有另一条路能挽回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房子是女方的,房子装修女方是唯一的得利者,分手了还要继续占便宜显然不合理,属于不当得利。 当然,心病还需心药医,感情纠纷即便是经济利益都掰扯得明明白白,伤的心毁的情,往往也理不清。 不管什么年纪,谈过几次,任何一段感情,男女双方都应该认真,多沟通多包容,否则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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