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地道了!房东发现租客怀孕不让在家坐月子,租客提前搬走后房东却不退剩余房租和押

乔老二啊 2026-05-16 18:16:37

太不地道了!房东发现租客怀孕不让在家坐月子,租客提前搬走后房东却不退剩余房租和押金;租客:我理解尊重,但是我准备搬走了他不退钱,我不能理解。 河南郑州的丁女士她在2024年为了给孩子陪读租了套房子,每个月1800块钱,一口气签了三年合同。 平时按时交租没出过岔子,一家人踏踏实实住着。 年初怀上了二胎,房东上门帮忙修锁的时候发现了。 没过几天房东就找过来了,直接告诉她:不能在这套房子里坐月子,要么去月子中心,要么搬走。 房东给出的理由是老家祖辈传下来的说法,叫“借死不借生”,意思是房子可以借给别人办丧事,但不能借给别人生孩子坐月子,说是会“带走家里的福气”。 丁女士心里当然不好受,自己租的房子,按时交租金,合同里也没写过不准怀孕不准坐月子,突然被提这种要求换谁都不舒服。 但她想着要尊重别人的风俗忌讳,没有硬杠,挺着大肚子一个人重新出去找房子。 找房子是什么滋味,租过房的人都清楚。更何况是个孕妇,收拾打包、看房对比、联系搬家,每一件都不轻松。 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房子准备搬了,丁女士找房东说要退剩下的租金和押金,房东当场拒绝。 丁女士的原话是:一个人大肚子又找了个合适的房子,准备搬走了他不退我剩余房租和押金,我不能理解。 房东的回应分两层。 第一层他说自己没有权利不让别人生小孩,但俗话说了借死不借生,不让在家里坐月子,可以再协商。 第二层他说丁女士要搬走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房子会产生空置期,属于违约,所以要扣押金。 这个逻辑仔细一想就说不通了。 让丁女士搬走是房东自己先提的。既然你要求人家搬,搬完又说人家违约,哪有这个道理?丁女士不是主动想走,是被要求走的。 她如果能选,谁愿意大着肚子折腾搬家?把别人挤走又说你没按规矩提前通知,等于先伸手把人推倒,再怪人站姿不对。 这件事从法律上看很清楚,有律师明确说了,我国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租客在出租房里坐月子。 只要合同里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禁止坐月子这一条,房东就无权对租客提这种要求。 如果房东强行要求租客搬走,那是房东单方面违约,租客不光有权拿回剩余房租和押金,还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还有律师进一步指出,限制租客在出租房内生育坐月子本质上是限制女性生育权,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里关于孕期产期受特殊保护的规定,这类限制性约定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无效。 至于房东那套“借死不借生”的说法,更多是部分地方流传的民间说法,放到现代社会其合理性无从考证,也不能成为解约扣钱的法律依据。 另外去年9月15号开始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第十条也规定得很明白,房东收押金必须在合同里写清什么情况可以扣,合同里没写的就不得以“正当理由”之外的原因扣减。 丁女士这件事里,合同既然没写不能坐月子,房东拿“空置期”当理由扣钱自然站不住脚。 更让人心里不太舒服的地方在于,整件事里丁女士从头到尾都在退让。 被要求不能在家坐月子她忍了,自己大着肚子找新房她也做了,结果房东连剩余的房租和押金都不肯退。 尊重是互相的。 租客尊重房东的风俗忌讳,房东也要尊重租客的合法权益。你让人家搬,就该把该退的钱退清楚,不能便宜占两头。 房东说合同签了三年才住不到两年,提前退租算违约。可违约这个帽子不能只往租客头上扣。 是你先告诉人家不能在这住了,人家配合你的要求才搬的。究竟谁先让合同没法继续履行下去,这个先后顺序不要搞混。 以后租房合同里也许还得加上一句:能不能在屋里正常生养。听起来有点荒诞,可现实就是已经闹出这种纠纷了。 对于这事你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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