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财政局关于《汾物长歌——汾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集萃》出版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来源:汾阳市财政局 文号:无 发布时间:2026-05-1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汾阳市博物馆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1822024CCS00307 二、项目名称: 《汾物长歌——汾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集萃》出版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汾阳市博物馆 2、地址:汾阳市杏花村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冯郝沟村东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发现,在““《汾物长歌——汾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集萃》出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11822024CCS00307)”中 ,采购文件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汾阳市博物馆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七、处罚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汾阳市财政局
汾阳市财政局关于《汾物长歌——汾阳博物馆馆藏文物集萃》出版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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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 1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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