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老师打学生,该罚,不冤!相关班主任和校领导也受到处罚,我怎么感觉这个三级追责处罚有点太重了呢? 这几天,咸阳金旭学校这事儿,大家应该知道了,李老师在书法课上检查学生作业,对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了掌掴,这个有些过分了,李老师被记过,并吊销教师资格,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给予警告处分,党支部副书记和校长均被免职。 (信息源:二三里资讯) 看到这消息,我的第一感觉是气愤,禁止体罚学生,爱护学生是从教者的基本职业素养,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一言不合就动手,这个我接受不了,师者仁心,教育可以惩戒,但必须有度,还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把学生当成发泄情绪的出气筒,所以我不同情这个涉事老师。 对这个事我还有点不同看法和疑惑,李老师犯了事,班主任和校领导一同受罚,于情于理说不过去,有些冤。 学校教育和管理繁杂而琐碎,有些事情属突 发情况,客观上来讲,是很难防范的,教师和学生属于不同的个体,个体之间有共性,但差异也比较多,个别矛盾冲突就跟有些自然灾害一样防不住,只能说发生后去积极应对,妥善解决问题。 这个事件里,处罚班主任和校领导,有点误伤之嫌,会不会引起校园管理者人人自危,伤一线教师的心,这种连坐式惩罚,我担心这样会滋生更多的佛系老师,不是不想管学生,是不敢管,怕管。 教育的处罚应该更精准,谁违规处罚谁,你们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