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吗!贵州贵阳,离婚多年的女子,突然被前夫的债主堵住门,让她还前夫欠的100多万

芹姐说法 2026-05-13 17:17:50

冤吗!贵州贵阳,离婚多年的女子,突然被前夫的债主堵住门,让她还前夫欠的100多万欠款!女子表示她不知情,不还钱,对方就把她告了,但一审判定女子不还钱,二审却又改判女子还钱。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离婚的时候,前夫把钱全给了女子,债务全留给了自己,他的债主从前夫这儿要不到钱,就扭头找女子要钱了! 5月12日,光明网报道了这则消息。 贵阳的黎女士与丈夫赵某结婚多年,丈夫对黎女士宠爱有加,在金钱方面非常大方,从来都可着黎女士花钱,黎女士从来不缺钱。 2017年,赵某因为工程项目资金短缺,就向他的朋友张某借了100多万元,当时签字借钱的时候,只有赵某一个人的签名,他的老婆黎女士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 2020年,黎女士与丈夫赵某感情破裂,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了,就协议离婚了。其中丈夫赵某很有担当,他怕自己离婚后前妻日子过不好,缺钱花,把名下所有的钱财都给了自己的前妻黎女士,他的债务则只有赵某自己一人承担。 但由于钱都让前妻拿走了,赵某身上没有钱,只有债务,所以他欠朋友张某的100多万欠款就迟迟还不上了。 张某急眼了,他觉得朋友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说的比唱的都好听,现在还钱的时候,却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迟迟还不上,他真是瞎了眼,才把钱借给他! 张某一气之下就把赵某给告了,让他还钱。 院方受理后,一审也认同张某的说辞,判定赵某需要归还张某100多万的欠款,并对赵某名下财产进行执行。 但执行的时候发现赵某名下根本没有啥财产,他的钱全留给他的前妻黎女士了,赵某自己根本还上张某的钱。 张某看到这个情况就赶紧二次追诉,追加赵某的前妻黎女士为被告,让他们二人共同还他的钱。 黎女士知道后崩溃了,她认为她和前夫赵某早就离婚多年了,而且当时前夫借钱的时候她根本不知道,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这笔钱不应该她还。 但院方仔细审核本案的实情后,并不认同黎女士的说法,结合相关法律后认为黎女士应该与前夫赵某一起偿还张某的欠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院方认为赵某欠的100多万欠款,发生在黎女士与他离婚之前,而且这笔钱是用于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生产经营,并不是前夫赵某一个人用的,他们的离婚财产约定并不能规避这份欠款。 因为黎女士与赵某离婚的时候,赵某将婚内所有的钱全都给了黎女士,导致赵某名下的财产急剧下降。因此,无力偿还张某的欠款,这点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张某的权益。 所以黎女士的不知情、不签字,不能作为规避债务的理由,她仍然需要与前夫赵某一起偿还张某的债务。 如果黎女士对于二审的判定不服的话,她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不过如果她想胜诉,必须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明这笔100多万的欠款没有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而且她自己是善意不知情,并不是故意规避责任。 那么,你认为离婚多年的黎女士,应该还前夫100多万的欠款吗? 来源:光明网、齐鲁壹点

0 阅读:40

猜你喜欢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