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免费领养不是“白拿”!上海小伙领养两只猫后弄丢,被要求赔偿2万,法官明确:

沛春云墨 2026-05-13 13:43:14

警惕!免费领养不是“白拿”!上海小伙领养两只猫后弄丢,被要求赔偿2万,法官明确:协议合法有效,宠物不是普通物品,失信必担责! “领养不花钱,责任能轻松卸下吗?”最近上海的小杨可不这么想。故事很简单,但结局很扎实。 起初,王女士救助了两只流浪猫,唤作“亦菲”与“呼噜”。 它们已恢复健康,完成绝育且接种疫苗。如今,王女士正为它们寻觅有责任心的收养人。小杨看见寻家消息后表示特别想要,和王女士签下协议:猫免费,但要自己好好养着,不能丢、不能卖,更不能弃养。 如果养不了了,得把猫送回来;如果猫丢了,要赔3000元;要是虐待甚至扔掉,赔一万元。 双方一拍即合。后来的几个月,两人一直保持联系,小猫的照片、视频没断过。猫咪在屋里蹦跶,看起来过得不错。 可问题来了:2025年4月,小杨因为换房和家里意见,被迫把猫放到了小区花园的笼子里,自己和室友说猫毛过敏,不能再养。 而后,前来串门的王女士察觉猫咪状态有异,提出视频请求。然而,小杨仅发送了一段旧视频予以回应。再三追问,小杨才承认猫早就不见了——7月1日,花园笼子莫名被打开,两只猫全跑了。 结果,王女士连夜赶到小区,花1000元请人找猫,最后只找回病弱的“亦菲”,花了1600多元治病费。而另一只“呼噜”直到现在,音讯全无。 王女士觉得小杨明明签了协议,居然自己搞丢了猫,按合同双方说好的赔钱条件,要求赔2万元违约金。 小杨却不服:自己不是主动把猫扔了,是别人放跑的,顶多赔个买猫的钱。至于协议里的高额惩罚,真心觉得有点狠。 事情闹到浦东法院。法院审了合约,认定这份《伴侣动物领养协议》确实有效,是法律承认的“附义务的赠与”,送养人和领养人都得对明文写的事负责。 小杨错在哪?不是没投钱,而是没管好猫,又隐瞒了猫丢的事实,没按约定把猫放在屋里,失去了对宠物的最基本照顾。协议说得明白,丢失要赔3000元,这不是随口乱定,而是送养人付出的成本、精力远大于几百块救助费。 不过,法院没有直接认定小杨属于“恶意弃养”,比如用车送到荒郊野外扔掉那种,所以没按更重的条款罚1万元,而是让他按猫丢了赔偿3000元,并且认可了协议的效力和“猫不是普通东西”的观点。 类似的纠纷不仅上海发生过。2023年,北京有位宠物主跨省追回失联的狗,法院也支持合同中的严厉赔偿条款。安徽去年一起案子,领养人擅自转赠,最后照章补偿送养人相关费用。 趋势很明显,哪怕没有全国统一的动物保护法,领养合同已经成了保护宠物权利的一道“护身符”。 但总有不一样的情况。南京就发生过狗主控告邻居“带走宠物是盗窃”的风波,最终警方没有立案,理由是双方“有口头移交”,还要看宠物归属和照料实际情况。 再比如,有些城市流浪猫救助人没有和领养者签协议,后续出现问题就很难主张高额赔偿,只能按照市场价值索要微薄经济损失。 说到底,免费领养并不代表不要负责。不少人以为宠物“送出来就和自己无关”,其实真实世界里,民法典、动物防疫法、各地养犬管理条例,对遗弃动物的行为都有严格限制。丢猫扔狗,最高可以被罚款、警告、公示;今后如果动物保护法落地,弃养很可能直接入刑。 而这份协议也提醒了不少爱心送养人——签合同要规范,权利义务写得越清楚,维权越有底气。损失最好有发票、转账记录,把找猫救助、疫苗治疗等必需花费备齐,举证烦琐但将来真用得上。 反过来看,领养人也别把“免费养宠”当成零代价。养猫养狗是想清楚能不能负责,别养几天热情过去就出问题。丢了猫不要想着“市场价是多少”,一旦上升到合约纠纷,赔的钱、伤的心,可比随手买只宠物麻烦多了。 现实案例总归提醒——宠物不是物品,陪伴是天长地久的责任,稍有疏忽就可能带来法律责任。有人因为善待宠物收到感谢,也有人因为“大意失猫”需要掏钱买教训。你还会觉得免费领养啥都不用操心吗? 信息来源:弄丢了免费领养的猫,上海小伙被要求赔2万!法官提醒:免费≠免责——2026-05-13 08:53·光明网

0 阅读:4
沛春云墨

沛春云墨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