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有没有权力拒交物业费? 最近,江西九江等地发文倡导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

敬亭山听语 2026-05-13 11:31:23

公职人员有没有权力拒交物业费? 最近,江西九江等地发文倡导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的新闻一下子又把物业公司那些事推到了风头浪尖。 既然政府都出面了,当地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可能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境地。 但是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亦非九江才有,全国很多地方的物业费收缴率不到70%,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不交费;业主不交费,物业公司频繁更换,服务更不到位,如此恶性循环,不可开交 ,越来越糟。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当弄清楚公职人员到底有没有权力选择拒交物业费。 答案是肯定的,公职人员作为一个普通公民 ,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民事自卫,纠纷调解,法律诉讼等的权力。 所以,人民锐评支出,号召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的做法是诊错了病,开错了方。 但是,公职人员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殊的社会活动参与者,在一定的社会圈子和环境中起着风向标的作用。 当问题非常棘手,矛盾特别突出,问题异常复杂的时候 ,公职人员也有义务去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正能量,迈开解决问题的关键第一步。 总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还是希望当地的物业管理行政机构,地方政府,居委会,切实扑下身子,沉下基层,切入主题,直面矛盾,下真功夫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而不是仅仅是号召公职人员带头,其他毫无作为。 那么,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以后,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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