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大鹰,1984年瘫在床上靠前妻一勺勺喂饭续命;15年后他挣了6500万,却把饭盒里的红烧肉夹给了19岁的梅婷。 这事儿搁谁身上不觉得心里发堵?说句大实话,我头一回听人说起这段往事,脑子里就蹦出一个念头:那个当年一勺一勺喂饭的女人,后来去哪儿了?咱们慢慢把故事摊开来讲。 1984年的叶大鹰,哪是什么大人物。三十出头,正是该折腾的年纪,偏偏一场急病让他整个人像散了架似的瘫在床上。医生说这病得养,养多久不好说,也许一年,也许一辈子。他前妻那会儿才二十七八,模样周正,在一家国营厂当检验员,工资刚够糊口。她没吭声,把叶大鹰从医院接回那间十五平的筒子楼,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熬粥。叶大鹰胳膊抬不动,脖子以下不听使唤,她就拿个小铁勺,一口一口往他嘴里送。饭粒掉在枕头上,她拿手绢擦;他发脾气把碗打翻,她蹲在地上一片片捡碎瓷。整整一年零三个月,四百五十多天,那把勺子没离开过她的手。叶大鹰能重新站起来的那天,她扶着他在走廊里练走路,邻居老太太抹着眼泪说,这媳妇是上辈子欠他的。 后来叶大鹰身体硬朗了,脑子活泛,赶上了九十年代下海的热潮。怎么挣的那六千五百万?搞过倒卖钢材,又扎进房地产,手腕够狠,运气也够好。有人说他那些年黑白两道都沾过,可挣到钱的人谁还没点灰色故事?反正腰包鼓了,人也飘了。他跟原配离了婚,理由特别俗:“没共同语言”。我琢磨着,她喂你吃饭那会儿,你们说的难道是外星话? 再后来的事儿就都知道了。19岁的梅婷刚从跳舞转行演戏,清汤挂面的学生气,一双眼睛亮得像小鹿。叶大鹰正在片场当导演,饭盒里一块红烧肉炖得颤巍巍的,他愣是夹起来搁到小姑娘碗里。那个动作被好事的场记看在眼里,传出去就成了“叶导把肉给了梅婷”。肉给了谁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心早就没在原配身上了。六千五百万,买得来别墅豪车,买得来年轻女孩的笑脸,买得来别人喊他一声“叶总”,可惜买不回当年那个在走廊里扶着他学走路的下午。 你要问我什么看法?我觉得人这一辈子最怕的不是穷,是忘本。叶大鹰瘫痪那阵子,前妻是他的腿、他的手、他的命。等他自己能跑了,就把那双扶过他的手给甩了。钱挣得再多,红烧肉夹得再殷勤,骨子里那点良心要是丢了,穿什么名牌都不像个人。别跟我说什么“感情没了就该分开”,感情是怎么没的?还不是因为有了钱,眼里就只装得下更年轻的皮囊。现实里这种事少吗?多少男人糟糠之妻不下堂,多少女人陪丈夫吃过苦,到头来男人功成名就,旁边站的是另一个女人。我不是说非得绑着一辈子,可做人得分得清好歹,记得住恩情。叶大鹰把肉夹给梅婷那一刻,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十五年前那碗粥,是谁一口一口吹凉了送到他嘴边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