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突然!一小伙外派到云南出差,忙到深夜近11点收工,凌晨3点还和同事吃炸鸡,清晨6点40分被发现倒在自己房间门口猝死。家属起诉公司及酒店索赔709580.55元,法院认定双方都无过错,酒店无需担责,公司不构成侵权但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补偿6万元。法院这样判了。 20岁的杨某,2025年3月,他成功入职一家公司,主要负责舞台搭建、灯光及音响设备维护等工作。 这份工作需频繁外出作业。入职刚满一月,杨某就接到外派任务,即刻启程奔赴云南勐海、临沧等地,开展相关工作。 2025年4月14日,杨某和同事一同忙碌到当晚22点30分才结束工作,随后一同返回入住的酒店休息。 忙碌了一整天的他,并未立刻进入睡眠,到了次日凌晨3点多,杨某还点了炸鸡外卖,和同事一同食用解馋。 凌晨4点左右,杨某吃完炸鸡后独自返回自己的房间,此后便再无异常动静。 直至清晨6时40分,酒店工作人员依例巡查,竟意外发觉杨某瘫倒于自己房间门口,任凭怎样呼唤,皆毫无反应。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查看,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可当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展开紧急抢救后,依旧没能挽回杨某的生命,医院最终诊断为现场死亡查因,警方也排除了他杀可能,确定杨某为猝死。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对于杨某的家人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 悲痛之余,家属认为杨某的死亡与公司外派工作、长期加班导致的过度劳累密切相关,同时觉得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才引发了悲剧。 为了给逝去的亲人讨一个说法,家属将杨某所在公司及入住酒店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09580.55元。 在此之前,杨某所在公司曾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但当地人社部门经过核查,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家属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并未支持其诉讼请求,无奈之下,家属才提起民事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事件细节、双方责任进行了全面核查。 针对酒店的责任,法院明确表示,酒店方在发现杨某倒地后,已第一时间采取查看、呼救、拨打急救电话等救助措施,完全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与应急救助义务。 杨某凌晨与同事活动时并无异常,也未向酒店寻求帮助,要求酒店24小时紧盯监控、预判意外,超出了普通住宿经营者的合理义务范围,因此酒店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而对于杨某所在公司,法院审理后认定,杨某猝死属于意外事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公司存在侵权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考虑到杨某是公司员工,且在外派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结合事故发生原因、家属实际损失、杨某入职时间较短等多重因素,法院最终酌情判决公司补偿杨某家属6万元。 据5月10日报道,公司此前已支付37696元,判决后还需支付剩余的22304元。 无论工作多忙碌,都要重视自身健康,规律作息、合理饮食,切勿因年轻就透支身体,生命至上,健康无价,这起案件也提醒着每一个人,珍惜生命、关注健康,才是人生最珍贵的财富。 信息来源: 湖北日报·5月10日 20岁男子出差凌晨吃炸鸡后猝死,家属索赔709580.55元,法院一审:公司无过错,但酌情补偿家属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