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开始,不想长期卧在医院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享受“家庭病床”了,也就是说在家里也可以跟在医院住院一样,安享巡诊、换药、打针、导尿、基础检查等,并且报销比例跟住院一样,多数地区可以达到80%-95%。 5月8日央视报道了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家庭病床康复服务标准》,从9月1日起全国实施。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服务呢? 1.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之前在哪家医院住院、看病的,就找哪家医院开诊断证明。 2.行动不便。比如卧床、重度衰弱的,出门看病非常困难的群体。 3.需要定期治疗或者护理。比如脑梗、脑出血偏瘫的、骨折术后卧床康复的、中重度痴呆老人等人群。 4.家里要有监护人。也就是说家里必须有人照料,因为医生和护士只做医疗护理,不负责日常伺候等。 5.必须有医保。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均可。 那么这些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 1.建床费。一般3个月建一次,一次费用大概50元左右,医保可报销。 2.上门服务费。医院、护士每次上门会收取40元左右的费用,这个需要自费,医保不报销。 3.会诊费。如果需要上级医生上门会诊,会额外收取费用。 其它的如诊疗费、打针、换药、输液、理疗、检查等这些费用都能报销,职工医保可以报约85%,居民医保可报销约70%,要说在家住比在医院住会省去不少的费用,床铺费可以省,吃饭可以在家吃,唯一躲不开的就是上门出诊费,一个月大概100多,也不贵。 所以说在家住是既省钱又方便,不用来回奔波,排队折腾,特别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非常适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