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141 票全票通过!法国重磅文物归还法案落地,中方回应暗藏深意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2026年5月6日,法国国民议会以141票全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高票通过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物归还法案,核心是简化法国历史上非法获取的他国文物的返还流程。 次日(5月7日),法国参议院同样以343票全票通过,法案即将进入总统签署生效阶段,这标志着法国在文物返还领域迈出制度性关键一步。 长期以来,法国《遗产法典》规定公共馆藏文物“不可转让”,他国追索流失文物必须逐案立法,程序繁琐、周期漫长,导致大量文物追索长期搁置。 新法案彻底改变这一模式,明确:对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法国以掠夺、偷盗等非法方式获取的外国文物,可通过行政程序批准返还,无需再单独立法,大幅提升返还效率。 法案划定严格适用边界:仅受理外国政府正式申请;文物须经双边科学委员会核查,确认为非法所得;军事战利品、部分考古文物不在返还范围。 法国总理勒科尔尼强调,返还“非自动、非笼统”,必须以科学证据与法律标准为唯一依据,杜绝随意性。 这一时间区间恰好覆盖1860年圆明园遭劫掠等关键历史节点,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受害国追索流失文物提供了明确法理路径。 5月7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法国法案作出明确回应。 中方赞赏法方的责任担当,认可法案体现的文明尊重与历史自省,期待法案尽快完成立法并落地,更明确表达愿与法国深化文物返还合作的意愿。 中法在文物保护领域早有成功合作先例,此前曾联合打击文物走私、促成多批流失文物回归,互信基础扎实。 中方此次回应措辞克制但内涵清晰:既肯定法国的积极姿态,也为后续圆明园等流失文物追索预留合作空间;同时,未直接提及“向其他国家追溯”,体现务实理性——文物返还需基于国际法与双边协商,避免盲目扩大范围。 法国法案的落地,是全球流失文物返还运动的重要突破,打破了西方博物馆“馆藏永久不可移动”的传统壁垒,彰显国际社会对文物原属国主权与文明权益的尊重。 对中国而言,这是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重要契机:一方面,可依托中法合作机制,梳理法国馆藏中国流失文物清单,启动合规追索;另一方面,法案将推动更多持有中国文物的国家正视历史责任,为后续全球范围文物返还营造有利氛围。 需清醒认识的是,法案简化程序不等于“文物自动回归”,追索之路仍需扎实推进:中方需梳理确凿历史证据,与法方严谨开展双边委员会核查;同时,坚持“尊重历史、依法追索、合作共赢”原则,避免情绪化操作,推动文物返还成为文明交流互鉴的桥梁,而非对立导火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