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毁前程!”江苏南京,一员工佛山出差85天,每日400元额度却住120元旅馆,虚开发票套取3万余元。事发后被辞退,反将公司告上法庭 ,索要离职赔偿,出乎意料的是,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分文。 “钱我都退了,凭什么还要开除我?”法庭上,李某的声音带着委屈和不甘。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都自掏腰包补上了2.5万元的差额,公司为什么还不依不饶。 事情的起源得从2023年说起。 在某地产公司干了十年的李某,常年在外出差,早就把报销的“门道”摸得门清。那一年他被派往佛山出差85天,公司给的住宿标准是每天400元,不算低。 可人心不足蛇吞象。合作方员工郭某给他安排了一家只要120元的小旅馆,却按390元的标准开发票。每天净赚270元差价,这买卖谁不动心? 85天,每天270元,累计就是3万多元。 李某连续5次拿着虚开发票向公司报销,这笔钱就这样悄悄进了他的口袋。 他以为天衣无缝。毕竟报销单走过财务流程,谁会在乎酒店到底收了多少钱?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封实名举报信,直接把他的美梦敲碎了。 公司接到举报后迅速调查,调取酒店记录、核对发票金额,真相一目了然。120元的住宿开390元的票,连金额都懒得换个花样。 面对铁证,李某先是矢口否认:“我没接触过前台,对价格毫不知情!”可这话说出来,连他自己恐怕都不信。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调查人员发现,住宿费实际还是由郭某支付。 公司《员工手册》写得明明白白:“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触碰这条红线,谁还保得住饭碗?公司认定李某严重违纪,直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责令他退回全部差旅报销差额。 李某不服,转身就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他坚持说自己是被陷害的,钱也退了,公司凭什么开除他? 可法律不看谁哭得大声,只看证据。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5次报销均为同一操作模式,明显是蓄意而为。 他说“不知情”,但一个常年出差的老员工,会不知道酒店多少钱一晚?法院认为:这不符合常理,有明显主观故意。 虚假报销行为的认定,不以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 即便事后退了钱,也改变不了违纪行为的性质。 公司《员工手册》合法有效,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严重违纪”的解除条件。法院最终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只能说,诚信从来不是公司的苛求,而是职场的底线。 踩线之前,不妨先算清楚——3万块钱,值不值一份干了十年的工作。 信息来源: 扬子晚报2026.5.6《120元一天的客房按390一天开票,出差85天报销住宿费3万多被辞退》 文|两难全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