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谁能想到,就为了 3 块钱的停车费,一场口角之争,最后竟闹出了人命,还扯出了几十万的赔偿官司。 这件事发生在重庆巫溪县,说起来起因真的很小,就是几块钱的停车费。这位 66 岁的王大爷,身体一直不太好,有多年的高血压病史。为了补贴家用,他和老伴一起承包了当地某小学路段的 11 个路边停车位,每个月要交 1350 元的承包费。 按照规定,这里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停车 15 分钟以内免费,超过 15 分钟、2 小时以内收 3 块钱。王大爷和老伴每天就守在这几个车位旁边,一辆车一辆车地记时间、收费用,虽然辛苦,但也能勉强维持生活。 事情发生在 2024 年 10 月底。10 月 29 日下午,男子贺某第一次把车停在了王大爷管理的车位上,办完事没付钱就直接开走了。第二天中午,贺某又把车停到了同一个车位。这次他停了 18 分钟,刚好超出免费时间 3 分钟。 等贺某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王大爷上前拦住了他,要求他支付两次停车的费用,一共 6 块钱。贺某觉得自己第一次停车时间很短,不应该收费,第二次也只超了一点点,不愿意付钱。 就为了这几块钱,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周围的路人都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两个人越吵越激动,谁也不肯让谁。贺某觉得王大爷不讲理,于是拿出手机报了警。 本来以为警察来了就能解决问题,没想到在等警察的过程中,两个人又吵了起来,而且比之前吵得更凶。监控视频显示,这次争吵持续了大约 7 分钟。就在争吵到第 5 分钟左右的时候,王大爷突然转身走到旁边的板凳上坐下,大口喘着气。 没过几秒钟,王大爷就从凳子上往前栽倒,直接晕倒在了地上。周围的路人吓坏了,赶紧上前帮忙,同时拨打了急救电话。 王大爷被紧急送到了医院抢救。医生检查后发现,王大爷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诱发了严重的脑部疾病,病情非常危重。医生告诉家属,王大爷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就算能抢救过来,也极有可能变成植物人,后续的治疗费用会非常高。 面对这样的结果,王大爷的家属商量了很久。他们觉得治疗希望渺茫,而且家里也承担不起高昂的医疗费用,最终无奈地选择了放弃治疗,给王大爷办理了出院手续,把他接回了家。 回家仅仅两天后,王大爷就不幸去世了。 好好的一个人,就因为一场争吵没了,王大爷的家人心里特别难受。他们认为,如果不是贺某拒付停车费,还和王大爷激烈争吵,王大爷就不会情绪激动晕倒,更不会最后去世。于是,王大爷的妻子和儿子把贺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56 万多元。 接到法院传票的贺某,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他说,自己根本不知道王大爷有高血压,而且从头到尾都没有动手打他,只是和他吵了几句嘴。更重要的是,是王大爷的家属主动放弃了治疗,把人接回了家,这才导致了王大爷的死亡。凭什么要让他来承担责任? 贺某还说,王大爷的家属就是想讹钱,简直是 “讹天讹地讹空气”。 这件事很快就在当地传开了,大家的看法也分成了两派。有人觉得贺某说得有道理,他只是和老人吵了几句,又没有动手,老人本身就有严重的基础病,而且是家属放弃治疗导致的死亡,不应该让贺某赔钱。 也有人觉得,贺某虽然没有动手,但他明知道对方是老年人,还和他激烈争吵,刺激了老人,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调取了现场的监控视频,询问了当时的目击者,也查看了王大爷的病历和医院的诊断证明。 法院查明,王大爷确实患有多年的高血压,还有肝肾功能不全等其他病症。这次争吵导致他情绪激动,诱发了脑部疾病,最终死亡。从争吵晕倒、送医抢救、放弃治疗到最终死亡,整个过程时间线是连续的,没有其他外力或者意外因素介入。 法院认为,王大爷作为一个成年人,明明知道自己有高血压,不能情绪激动,却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为了几块钱的小事和别人争吵,导致自己发病晕倒,他自己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但是,贺某虽然不知道王大爷具体的病情,但他明知道对方是一位 66 岁的高龄老人,在报警之后,仍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言行,继续和王大爷激烈争吵,放任了风险的升级。他的行为和王大爷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贺某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辱骂王大爷,也没有和他发生肢体冲突,过错程度比较轻。 综合考虑所有情况之后,法院最终酌情认定,贺某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法院核定王大爷家属的各项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在内,一共是 75 万多元。按照 10% 的比例计算,贺某需要赔偿王大爷家属 7.5 万多元。 对于家属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全部予以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