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早已明确,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

子云经纬 2026-05-07 22:49:32

我国《刑法》早已明确,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是我国近年来对重大经济犯罪的主流司法裁判方向。 在我看来,这是我国法治领域里的一大进步,既体现了对重大经济犯罪行为严惩的考量,又体现了人道主义的考量,兼顾了法治惩戒与人道主义两个方面的诉求。 我们要明白的是,经济犯罪的核心危害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公共或私人财产权益、损害政府公信力,惩戒的关键是剥夺犯罪所得、震慑潜在犯罪、修复社会秩序,而不是以命抵罪,用终身监禁的实质惩戒实现震慑,用保留生命权体现人道,既满足了社会对严明法纪的诉求,也体现了司法的理性与温度。 以上是我的一些浅见,不对的地方,接受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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