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家海鲜店被顾客投诉“4只皮皮虾1035元”,当地通报称“先行赔付,介入调查”。这操作合适吗? 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要求店家“先行赔付”,会不会显得有点过于“鲁莽”,很理解当地充分尊重顾客感受,但也应该考虑一下店家的感受吧! 先别让“皮皮虾”三个字给带偏了,皮皮虾和皮皮虾是不一样的。一般的所谓“皮皮虾”也叫爬虾,个体比较小,就算大的也就十几厘米长,在北方也就50元左右一斤。 但是这位顾客吃的是“大泰虾”,市场价格和一般的“皮皮虾”天壤之别。前几年去珠海的时候吃过一次,一条虾差不多跟小孩胳膊一般粗长,价格在200元左右,一条虾感觉能吃个小半饱。 如果吃的是这个品种的大号泰国濑尿虾,那现在海鲜市场上的原料价差不多700元左右,4条大号虾的重量估计也得一斤多,这么看来“4只皮皮虾1035元”也不是太离谱。 再看看这个海鲜店的其他菜品,一只大生蚝29元,椰子饭48元,在旅游旺季好像也不是太贵,也就是一般的市场价。 而且店家也是明码标价的,只是可能顾客把“每斤单价756元”看成了“每公斤756”元,所以结账时才感到疑惑,认为是被店家宰客了。这一点顾客投诉的网友也承认了。 作为纯粹的消费者,当然也痛恨店家宰客行为,但也没有必要觉得“天下乌鸦一般黑”,现在做生意的也不容易,生意白做再加上处罚,也够难受的。 希望当地查实情况,如果真的存在宰客行为就进行严厉处罚,如果构不成宰客程度,也应该给店家一个说法,不能为了息事宁人就一刀切地损伤商家的利益!


陷入泥溏的人
吃了不认账,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