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邀免费老挝旅游花数十万买假珍品#【保险公司“VIP答谢游”,用假冒濒危动物制品围猎“优质用户”,产业链从货源端就已是骗局,官方接连发布警示,消费者担忧被追责】#免费老挝游数十万买珍品塑料袋包着##买百万保险获邀免费旅游却花数十万# 王绍斌是个三十多年的生意人,他至今想不通怎么会在老挝一下子刷出去六位数,买回来两片犀牛角、半块熊胆。此前,王绍斌在某保险公司一家分公司购买过上百万元的保险,成为了该公司优质客户。于是,他被邀请“免费旅游”。此前,他还因此去过芽庄、塞班岛。但老挝这一趟,让他事后陷入怀疑和后悔。这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潮新闻接到多起相似投诉,有些游客甚至刷了数十万元购买此类物品,部分不愿消费的人则面临被甩团威胁。记者历时一个多月调查发现,这是一场借“回馈客户”之名的“天价围猎”——打着“VIP答谢游”旗号的老挝低价旅行团,将客户带入伪装成“自然资源部”等看似官方合法的购物店,继而兜售真假存疑的“野生珍品”。回国后,不少情况相似的游客陷入两难:维权,恐自陷刑罚;不维权,只能承受数万乃至数十万元的损失。
产业链从货源端就已经是骗局“官方背书”精心布局
数十万元买回的“珍品”,包装却只有一个简易塑料袋。王绍斌在家人追问下,上网翻找犀牛角、熊胆的真假对比图,发现自己在老挝买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色泽和网上科普的真货有差别,他越看越心虚。这并非个别情况。有消费者向记者抱怨:“几万块的东西,像菜市场买白菜一样用塑料袋装着,连个鉴定证书都没有。”
一家动物保护组织的志愿者们,对老挝游兜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产业链持续追踪近两年。志愿者黄泓翔介绍,这类“VIP答谢游”行程约一周,平均安排4到6家专门针对游客的非法销售点,仅一次行程就可能消耗6到8只穿山甲。“近两年,这类销售点已扩张到上百家,店员全会说中文。”据他了解,导游会每天反复灌输“来老挝值得买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去了黑熊保护基地,话术就是“黑熊很珍贵,记得买熊胆”。但是黄泓翔在老挝实地调研中得出结论:“这些所谓的野生动物制品基本都是假货,尤其是犀牛角和象牙。”接近老挝游产业链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这条产业链从货源端就已经是骗局:当前老挝黑市流通的“野生犀牛角”,实为水牛角、树脂伪造品或非洲走私货;象牙系非洲走私象牙或树脂伪造;熊胆多为养殖熊非法取胆或猪胆假冒;“老挝野生穿山甲”则全部来自非法盗猎、跨境走私或是假货。
制造假货只是一环,如何让游客相信假货,同样被精心布局。譬如,王绍斌回忆,购物店挂着“中老合作”等巨幅标识,“乍一看,还以为是政府机构。”张宇璇则听导游介绍说:“购物店有国家背景”,她用中文向店员核实,对方回复:“这里属于自然资源部。”更具迷惑性的套路是“游客家访”。导游声称旅行团“被抽中受老挝国家旅游局邀请,探访当地权贵家庭”,将游客带到私人住宅。一位自称华人同胞的“房东”讲述传奇创业史,声称野生动物制品是从部队医院流出来的,愿“成本价转让同胞,比购物店更便宜”。亲历者邹先生同样感慨老挝游套路深:导游以“中老友谊”“本地特产稀缺”“部队流出”为噱头,夸大犀牛角、熊胆、穿山甲鳞片等制品的神奇功效,例如声称能“根治慢性病、替代名贵药材”,甚至搬出“祖传秘方”“名人自用”等话术,让游客深信不疑。
官方接连发布警示 消费者担忧被追责
陷阱的最后一环,是让消费者维权无门。王绍斌反复沟通半个月,终于收到了老挝购物门店的十余万元退款。当时,老挝店家只提出一个退货条件:“如果怀疑是假货要退款,需要出示具有法律依据的鉴定证书。”他的家人咨询了杭州数家鉴定机构,得到的答复都是“不接受个人鉴定委托”。这道门槛,几乎堵死了所有常规维权路径。随后,他拨打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经监管部门反复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沟通,共同推动承接旅行社协助境外门店退款。维权过程中,多数游客难以厘清和保险公司、旅行社之间的复杂关系:这场所谓“VIP答谢游”是由保险代理人或是销售经理邀请的,从金融机构集合后统一出发,个人未和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也难以直接追责金融机构。退不了,只是第一重困境。另一重困境是:一旦游客拿到那份具备法律效力的鉴定证书,也就亲手坐实了自己购买违禁品的证据。消费者担忧这将给自己带来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老挝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已将犀牛、大象、黑熊、穿山甲列为保护动物,法律禁止交易与持有。中国的法律保护层级与之一致,禁止任何形式的猎捕、交易、运输、持有及食用,违者将面临监禁与高额罚款。近日,记者向中国驻老挝琅勃拉邦总领馆反馈相关问题,工作人员明确提示:“切勿购买或携带此类制品,入境中国同样构成违法。”今年4月,中国驻老挝使馆接连发布警示,重申老挝法律禁止买卖象牙、犀牛角、穿山甲等野生动物制品,并建议参团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避免参加“低价团”“购物团”。然而,销售点仍集中在老挝万象、琅勃拉邦两地。法律红线清晰,但已落入陷阱的消费者,其实已经站在了红线的另一边。
北京盈科(衢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勋向记者表示,消费者一旦购买并携带象牙、犀牛角、穿山甲制品及含违禁成分的安宫牛黄丸等入境,将面临中老两国双重追责。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携带上述制品入境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五至十年;情节特别严重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已陷困境的消费者,黄勋律师建议:保留旅游合同、付款记录、宣传资料、购物凭证、聊天记录和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可通过12315举报虚假宣传,或向海关缉私部门、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买到假货,也可起诉境内旅游组织方,主张合同欺诈并要求“退一赔三”。(潮新闻 记者 沈译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