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大冤种!山东青岛,有位男子和妻子共同生活了整整12年,家里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家庭完整而幸福,每天忙碌工作就是为了让妻儿过得更好。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妻子手机里的异常动静。妻子经常把4岁小儿子的照片发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聊天内容里还提到让对方把孩子接走抚养,以及学费之类的安排。这让他瞬间感到天旋地转。他开始怀疑妻子在外面的关系,进而怀疑小儿子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 带着沉重的心情,他悄悄带小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现实狠狠地击中了他——孩子确实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这个男人叫钟先生,青岛本地人。2014年7月,钟先生和当时的女友登记结婚,婚后生活平稳,2015年大儿子出生,2017年女儿降生,2022年最小的儿子出世。那时候的钟先生,每天睁眼想的都是怎么多赚点钱,两个儿子将来娶妻买房,家底得一点一点攒起来。这个念头支撑了他很多年,钟先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原来是被蒙在最外面的那个人。 拿到小儿子鉴定报告那天,钟先生在鉴定机构门口坐了很久都没动。脑子里一直转着一个问题:小儿子今年才4岁,那11岁的大儿子、9岁的女儿呢?这种疑惑一旦冒出来就压不下去,钟先生带着另外两个孩子,又去做了一次亲子鉴定。 等待结果的那几天,钟先生几乎夜夜睡不着。事情一件一件往回想:起早贪黑出门干活,孩子发烧半夜往医院冲,过年不敢停下来歇两天,这些年没有一刻是为自己活的。然而眼下的处境让钟先生意识到,全部的付出,可能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之上。 报告出来,钟先生盯着两份结果看了很久:11岁的大儿子,与他无血缘关系。只有9岁的女儿,确认是钟先生的亲生骨肉。 消息传出,妻子慌乱地给钟先生打来上百个电话,钟先生一个没接。没几天,妻子悄无声息地把行李收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解释。 其实,钟先生遭遇的这类情形,在中国法律史上早有记载。1992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过一份专项复函,专门针对妻子隐瞒真实亲子关系、让丈夫抚育非亲生子女的问题。 复函写明,离婚后支付的抚育费"可酌情返还",但婚内支出如何处理,只留下了一句"尚需进一步研究"。这个含糊的表述,让此后二十多年里遭遇同类处境的男性维权极为艰难,也在法学界引发了关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赔偿"等多种定性的长期争论,始终没有统一的答案。 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1091条,增设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条款,妻子长期出轨、刻意隐瞒孩子真实亲子关系的行为,完全落入这一范畴。钟先生作为婚姻中的无过错方,依法有权向妻子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022年4月,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高度类似的案件:男方辛苦养了6年的孩子经司法鉴定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法院最终判令女方返还抚养费及孕期相关支出共六万七千余元,另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两万元。这个判决,为钟先生的维权提供了直接参照。 但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普遍偏低,多数案件支持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下,与受害方实际承受的损失相比落差不小。钟先生在这段婚姻里付出的,远不是数字可以换算清楚的。至于妻子现在身在何处,12年欠下的账最终能追回多少,这些问题,还没有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