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万钻戒落在酒店,保洁用浴巾裹走藏进针线盒。她为找戒指,丢了47万的单

市井观天 2026-05-03 07:12:30

11.5万钻戒落在酒店,保洁用浴巾裹走藏进针线盒。她为找戒指,丢了47万的单 杭州,拱墅区,香积寺路。一家假日大酒店。 谢女士是沈阳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到杭州出差。 4月17日入住。第二天早上9点半,公司派的车已经在楼下催了。她匆忙收拾行李退房,把一枚价值11.5万元的钻戒,落在了房间的咖啡盘子里。 这枚戒指是她结婚时买的,戴了四五年,不贵重,是纪念。 上车走了一个小时,她才发现戒指不在了。 立刻打电话给酒店前台,请工作人员帮忙确认一下。 前台问了几句,不耐烦地说“没有看到”,然后直接挂断了。 谢女士慌了,让司机掉头回酒店。 赶到时,已是中午12点多。 前台看到她回来,语气更差了:房间已经打扫干净,没有发现任何遗留物品。 谢女士说要查监控。 前台说:监控只有警察能看,你自己去报警。 还说她“自己不小心丢了东西,不要赖在酒店身上”。 谢女士只能报警。 监控拍得一清二楚,保洁咬死没拿 警察赶到,调取监控。 画面显示:谢女士退房后,只有一名保洁员进入过她的房间。 保洁员在房间里打扫了大约20分钟。 监控清楚拍到一个动作,她拿起咖啡盘旁边的浴巾,快速裹了一下,然后放进自己的清洁推车。 谢女士看到保洁员,语气放得很软: “姐姐你要是看到了就拿出来,我不会追究你的责任。” 保洁员一口咬定:没看到。 警察反复询问,她面不改色,坚持说自己什么都没拿。 第一次报警,没有结果。 谢女士留在酒店,一遍又一遍跟保洁员沟通,甚至提出给她感谢费。 保洁员还是不为所动。 酒店管理人员也没有出面协调,只是让她“自己跟保洁员解决”。 谢女士本来订了当天下午回沈阳的机票。 她要和一个重要客户签一份47万的合同。 这份合同她跟进了三个多月,所有细节都谈妥了,就差她回去签字。 她不断地给公司和客户打电话解释。 客户说:等你到第二天下午,赶不回来就取消合作。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4月19日下午一点半,距离发现戒指丢失,已经过去了30多个小时。 谢女士再次报警。 警察第二次赶到,对保洁员的清洁推车进行全面检查。 翻到一个针线盒。 保洁员的脸色变了。 警察打开针线盒,里面赫然躺着那枚钻戒。 保洁员这才改口:说是打扫的时候从浴巾里抖出来的戒指,太忙了,随手放在针线盒里,后来忘记了。 忘记了? 第一次警察问的时候,怎么不说? 为什么要藏在针线盒里? 谢女士心里清楚,这只是个借口。 但戒指找回来了,她也不想再纠缠。 可代价是她错过了回沈阳的航班,也错过了签约时间。 客户取消了合作。 公司损失了47万的订单。根据公司规定,谢女士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近5万块。 一个钻戒,11.5万。 一个赔偿,近5万。 她因为一枚戒指,丢了近5万块。 酒店:保洁是个人行为,跟我们无关 谢女士找到酒店,要求承担她的损失。 酒店回应:戒指已经找回来了,酒店没有任何责任。保洁员的行为是个人行为,和酒店无关。 还说:是你自己不小心把戒指落在房间里,才导致了后面一系列问题,所有损失都应该由你自己承担。 这话,听着有道理吗? 没有。 谢女士入住酒店,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保障客人的财产安全。 保洁员是酒店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实施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 职务行为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别说“个人行为”,保洁员打扫房间,就是酒店安排的工作。 她在工作中捡到客人的贵重物品不归还,酒店脱不了干系。 根据《民法典》,客人遗落在房间的物品,酒店有保管义务。保洁员明知是贵重物品却藏匿不报,已经超出了“工作失误”的范畴。 谢女士可以主张什么? 第一,钻戒是找到了,但因为她被保洁员拖延、酒店不配合,导致错过签约。这近5万元的损失,与酒店的失职有直接因果关系。 第二,保洁员的行为涉嫌侵占。根据《刑法》,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可追究刑事责任。11.5万的钻戒,数额已经不小了。 第三,酒店前台的冷漠态度、拒不配合查监控、让客人“自己去报警”,这些都不是一个正规酒店该有的服务标准。 这件事最让人生气的,不是保洁员藏戒指。 是酒店那句:你自己丢的,跟我们无关。 客人把贵重物品落在房间里,确实有疏忽。 但酒店是服务场所,不是路边摊。 客人付了房费,买的就是一个“安心”。 房间里的东西不见了,酒店不说帮忙找,反而冷嘲热讽。 监控不给看,员工不配合,出了问题就甩锅。 这样的酒店,谁敢住? 谢女士说,她一开始不想追究保洁员的责任,说“你也不容易”。 保洁员面不改色地骗了她30多个小时。 最后害她丢了近5万块。 善良,不该被这样对待。 你觉得酒店该不该赔这5万?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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