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太可怕了”。一女子连麦律师说她今年29岁,闺蜜28岁。她的父母早年离世,因两家是邻居且父母关系要好,她被托付给闺蜜家照顾(当时她已经20多岁了),但她觉得闺蜜家对自己不如对亲生女儿好,内心不满,还因此去看医生,被诊断出有情感障碍。 她见闺蜜和她男友结婚3个月且怀有身孕,婚姻幸福,她的内心很不舒服。于是她花大价钱给闺蜜买“补药”,想给闺蜜补补,最好是把这个孩子补掉,幸好被闺蜜家的猫弄翻,闺蜜才没吃到。之后,她又以猫对孕妇不好为由,让闺蜜将价值不菲的猫交给她代为照顾,结果她私自将猫卖掉,并卖猫获得的1.5万元钱给自己花掉。 更过分的是,她擦完闺蜜家的地后,故意不提醒闺蜜,导致怀孕的闺蜜滑倒受伤,如今还躺在医院。 此外她还说之前她家的房子拆迁,她为了多分按人头计算的拆迁款,就跟闺蜜商量,让闺蜜老公与闺蜜离婚,然后和自己结婚,并口头承诺事成后给闺蜜20万,然后她再和闺蜜老公离婚,闺蜜老公一家因经济原因答应了。 可实际上她之前就暗恋闺蜜老公,现在有这机会和他结婚了,便又不想离婚了,对于承诺给闺蜜的20万元,她表示之前本来是打算给闺蜜老公的,但现在他成了自己的老公了,她觉得那这钱还给他干嘛? 律师询问闺蜜老公怎么想的,该女子说闺蜜老公本来就觉得跟她是假,他一心都是跟闺蜜在一起。律师就告诉她说当初以婚姻为筹码的口头协议是无效的,如果闺蜜老公现在要跟他离婚,那房子他能分走一半,她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该女子觉得十分懊恼,觉得自己亏大了。闺蜜她这会要偷着乐了,本来钱都她一个人的现在就是喊我老公还没落着,钱还要分给人家。

风中羊羊
找的什么托!还能编得离谱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