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女子阿珍(化名)与男友阿强(化名)订婚后同居。没想到男友把其他女人领回家过夜,还把用过的避孕物丢在家里。第二天阿珍亲眼看到,认定男友背叛,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准婆婆不仅不责怪儿子,反而说她骗婚,骗走了19万彩礼钱和5万“三金”钱,现不肯结婚。男方家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 “你跟我儿子住了两年,吞了我们24万,现在说不结婚?这不是骗婚是什么!”法庭上,准婆婆情绪激动。阿珍低着头,脸色煞白,一句话也不想多说。 事情的起源得从2023年10月说起。阿珍经人介绍与阿强相识,按习俗,阿强家给了10万彩礼,又花了5万元买齐“三金”,还送了一个2.1万元的LV包。收了彩礼、办了婚礼后,两人开始同居。 但领证的事一直卡着。阿珍坚持要先做婚检再领证,想对自己负责。可阿强总是推三阻四,拖了近两年,始终不肯去医院。两家为此闹过不少口角,但表面还算平静。 直到2025年7月那个清晨。 那天阿珍起得早,无意中在屋里瞥见一只用过的避孕套。那一瞬间,她像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她认定,这个她当作归宿的家,已经被别的女人踏足了。她没有争吵,没有哭闹,当天就收拾行李回了娘家。门在身后关上的那声闷响,像是对两年感情的最后告别。 后来她从周围人口中得知,那些她不在家的夜里,阿强家里确实来过别的女人。 但准婆婆的怒火比她想象中来得更快、更狠。婆婆带着满腔怒气找上门,要求返还全部19万彩礼和5万三金,还扬言要阿珍倒贴名誉损失。面对这样的倒打一耙,阿珍心如死灰,不再辩解,请了律师走上法庭。 法庭上,阿珍的律师指出几个关键事实:一是阿强出轨在先,阿珍并非“无故悔婚”;二是阿强长期拒绝婚检,导致两人始终未领证;三是两年的同居生活,阿珍在吃穿用度上亦有成本和付出,19万彩礼不可能全额原样保留。 好在法官审理查明实情后,给出了公正的判决。 法院认为,阿珍与阿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最高法彩礼新规》第六条规定的彩礼返还情形,但二人已同居近两年,且阿珍在共同生活期间确有部分消耗。更关键的是,阿强一直拒绝婚检,以及家中出现避孕套等男方过错事实明显,应综合考量过错比例和共同生活时长。 最终,法院判令阿珍返还“三金”(价值5万余元),驳回了阿强“返还全部彩礼和LV包”的诉求。10万元彩礼和2.1万元的LV包不用退了。 对于这个结果,只能说一句:法律不欺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领证但已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况,法院需综合考虑同居时长、彩礼实际使用及双方过错,来确定返还范围。这两年里的柴米油盐、日常开销,阿珍并非白吃白用。若机械地判全退,对女方才是真正的不公。 更何况,失信的绝不是退婚的那一个。阿强家中出现避孕套的那一刻,他亲手摧折了感情的根基,哪来的脸再站上道德高地自封“受害者”? 钱可以退,三金可以还,但一个女人的清誉和两年光阴,谁能还给这位孝感姑娘?法律给出了公道,可那份被辜负的真心,早已无法计价。社会百态彩礼婚姻 信源:潇湘晨报·晨视频《女子在家中发现使用过的避孕套怀疑同居男友出轨一气之下回娘家》 文|竞业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