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求葡萄牙把中方已经中标的企业踢出去!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4月21日正式作出决定,要求里斯本地铁紫线项目的Mota-Engil牵头中标财团将中方中车唐山的葡萄牙子公司从分包商名单中替换为波兰轨道车辆制造商PESA 。 这个项目总造价大约6亿欧元。中车唐山作为分包商,合同额还不到总金额的一成 。就这么点份额,欧盟硬是把它定性为“关键分包商”,要求必须换掉。这顶帽子的尺寸实在不太合身。 欧盟祭出的是《外国补贴条例》,简称FSR。这把刀从2023年7月才开始用,专门针对非欧盟国家的企业 。2024年4月启动调查,2025年11月升级成深入调查 。整个流程走了一年多,最终结论是:中车唐山拿了不公平补贴,必须出局 。 这条例有个挺有意思的特点。欧盟说自己在填补“监管空白”,意思是以前只查成员国给的补贴,现在也要查外国政府给的。听上去挺公平。可问题是,什么叫“补贴”?定义宽得吓人。政府给的低息贷款算,税收优惠算,甚至连正常的出口信贷都可能被盯上 。 欧盟自己承认,整个调查过程中给企业的准备时间只有两到三天。要准备的材料却是跨国收集、复杂繁琐的那种 。这哪是调查,简直是逼人弃权。 欧盟中国商会的反应很快。4月21日当天就发了声明,措辞很直接:欧盟的做法具有歧视性,严重妨碍公平竞争环境 。商会还点出了一个关键问题——FSR给了欧盟委员会过宽的自由裁量权,缺乏清晰一致的执行标准 。 这不是欧盟第一次对中企动手。2026年2月,他们对中国风电巨头金风科技启动了深入调查 。再往前,同方威视也被盯上过 。每一次用的都是同一套剧本:初步审查、深入调查、要么罚款要么出局。 更有意思的是这个时间点。2026年1月,欧盟刚刚发布了FSR的新版指南,对“竞争扭曲”和“平衡测试”做了进一步解释 。指南刚出炉三个月,里斯本地铁的案子就结了。效率确实高。 但有个细节值得琢磨。欧盟在决定里说的是“附条件批准”项目继续进行 。条件就是把中车唐山换成波兰PESA。PESA本身也是一家接受政府支持的企业,但因为是欧盟内部的,就不算“外国补贴”。这个双重标准,摆在了桌面上。 中车唐山的遭遇让人想起一句话:规则是强者制定的。欧盟不是不要补贴,只是不要别人家的补贴。当“公平竞争”变成筛选工具,所谓的市场规则也就失去了底色。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