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13

青史留名声 2026-04-22 11:28:01

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13个月时间男子多次转账,还给她买包、买鞋、买手镯。男子妻子发现此事后将健身房前台告到法院,要求其返回46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老王今年44岁,在上海做建材生意,家底不算差,和妻子结婚十几年,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孩子,夫妻二人一起打拼多年,才有了如今的好日子。 老王平时喜欢去健身房锻炼,一来是为了强身健体,二来也是想缓解生意上的压力,可就是在那家他常去的健身房里,遇到了前台美女小黄。 老王虽说已经44岁,有家有室,但看着眼前年轻鲜活的小黄,心里还是动了歪心思。 于是,老王开始主动向小黄示好,没事就找小黄聊天,给她送小零食、买奶茶,有时候还会以“感谢照顾”为由,给小黄发小额红包,一开始小黄还比较客气,委婉拒绝,可架不住老王的软磨硬泡和出手大方,慢慢就放下了戒备。 涉世未深的小黄,被老王的花言巧语和物质诱惑打动了,没过多久,两人就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在老王租的一间出租屋里发生了关系。 从此,老王开始了荒唐的“双面生活”——白天,他在出租屋里陪着小黄,扮演着深情男友的角色;到了晚上,他就准时回家,变回那个顾家的好丈夫、好爸爸,甚至给自己定了一条“铁规矩”,绝不留在出租屋过夜,生怕被妻子发现。 这种偷偷摸摸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多,在这期间,老王为了讨好小黄,可谓是挥金如土。 一开始,老王只是偶尔给小黄转几千块,让她买些化妆品、衣服,后来转账的金额越来越大,有时候一次就转几万。 除此之外,老王还承担了小黄的房租和部分生活费,平时两人出去吃饭、逛街、看电影,也都是老王买单。 纸终究包不住火,老王的反常举动,终究还是引起了妻子的注意。 有一次,老王的妻子需要用钱给孩子交学费,去银行取钱时,发现银行卡里的余额少了一大半,心里顿时起了疑心,要知道,这笔钱是她和老王存起来,准备给孩子买房的首付,平时两人都舍不得动。 于是,妻子悄悄去银行打印了流水,看着流水上一笔笔大额转账和奢侈品消费记录,她的心瞬间凉了半截,这些转账的时间、金额,都和老王平时说的“出差”“谈生意”对不上,而且消费的地方,全都是年轻人喜欢去的商场和奢侈品店。 妻子没有冲动发难,她知道,只有拿到确凿的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开始悄悄留意老王的行踪,翻看他的手机,收集证据。 当妻子把这些证据摆在老王面前时,老王再也无法狡辩,只能坦白了自己和小黄的不正当关系,还有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丈夫,想着自己多年的付出,还有被挥霍的血汗钱,妻子又气又伤心,她没有选择原谅老王,而是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快,她就将健身房前台小黄告上了法院。 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双方各执一词,场面十分激烈。 小黄辩称,自己和老王是恋爱关系,老王给她转账、买礼物都是自愿的,属于无偿赠与。 可老王的妻子却反驳道,这些钱是她和老王的夫妻共同财产,老王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用来讨好第三者,不仅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还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更关键的是,妻子提交的聊天记录里,有小黄问老王“你老婆会不会发现”的对话,这足以证明,小黄自始至终都知道老王已婚,却依然选择和他保持不正当关系,根本不是她所说的“不知情”。 而老王在庭审上的表现,更是让人不齿,为了求得妻子的原谅,保全自己的财产和名声,他全盘同意妻子的诉讼请求,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小黄身上。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老王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黄,该行为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 但令人意外的是,法院并没有判决小黄全额返还46万元,而是做了区分判决:对于老王给小黄的大额转账,还有名牌包、金手镯等贵重物品,共计35万余元,判决小黄全额返还,还要支付相应的资金利息;而对于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额红包,比如“520”“1314”这类具有特殊寓意、金额不大的转账,法院认为,这类小额支出更接近于恋爱关系中的情感表达,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造成重大侵害,因此不支持妻子要求返还这部分款项的诉求。 最终,老王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局:老婆走了,情人散了,多年积累的名声也毁于一旦,生意也受到了影响,一场荒唐的出轨,终究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其实这件事,也给所有已婚人士和心存侥幸的人提了个醒,婚姻不是儿戏,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某一个人的“私产”,不能擅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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