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意义何在?安徽宿松,女子和男友只举办了婚礼,但没领证,她刚做完剖腹产不到一

探修説 2026-04-22 07:12:23

结婚的意义何在?安徽宿松,女子和男友只举办了婚礼,但没领证,她刚做完剖腹产不到一周,就被男友告上法庭。对方要求她退还彩礼、平摊生孩子的费用,包括住院分娩、请月嫂、孩子的奶粉钱。而彩礼钱在两人共同生活,和孕期开销已经花光,而对方却要求法院,判决她返还,连生孩子的钱也出一半,而嫁妆却不给。   2024年2月,李捷通过相亲结识陈明,同年五一两人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恋爱期间李捷意外怀孕,原本双方约定领证后给予李捷2到3年过渡时间,再考虑辞工作赴上海生活,临近领证时陈明变更约定,要求李捷必须先辞掉工作前往上海,否则拒绝领证,双方协商未果导致关系恶化。   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期间,经济各自独立,李捷坚持工作至孕后期,陈明正常上班。恋爱至生育期间,李捷承担了婚礼筹备、往返两地车票、日常花销等共同开销,累计支出9万余元。2025年10月,李捷在上海进行剖宫产手术,生产总费用17228.01元,陈明支付8455.65元,剩余8772.36元从李捷的医保账户扣除。孩子出生当日,因陈明母亲未到场照料,李捷术后无法自理,便聘请了月嫂。   产后第五天,双方因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争执,李捷随父母返回安徽坐月子。产后半个月,陈明告知将起诉李捷,要求返还全部彩礼、三金及金手镯,二十多天后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立案。案件审理期间,陈明追加诉求,要求李捷分摊分娩费、月嫂费及奶粉钱,并称分娩住院费用由自己全额承担。   庭审中,李捷提交了累计支出超9万元的共同开销凭证、月嫂订单截图及医保扣费记录,证明月嫂并非其离开后临时聘请,且自己承担了部分生产费用。法院认定,陈明给付的66000元彩礼、备注“三金”的22590元转账及价值16378元的金手镯,均处于婚礼筹备期间,符合本地婚俗惯例,与彩礼给付具有关联性,总彩礼金额为104968元。   2026年2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综合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近一年、孕育子女、彩礼已用于共同开支及双方均有过错等情况,判决李捷返还50%彩礼即52484元,首饰折抵现金支付。对于费用分摊,法院支持奶粉费6329.62元的50%即3164.81元,认定其为子女抚养费;驳回分娩费诉求,认定其为女方个人医疗支出;驳回月嫂费诉求,认定其为非必要消费。因李捷确诊重度抑郁症需住院治疗,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孩子判由陈明直接抚养,李捷按月支付抚养费。   李捷曾提出分期支付返还金额,遭到陈明拒绝,最终由家人凑齐5万余元一次性支付。李捷置办的价值2万元嫁妆及个人物品留存于陈明处,陈明拒绝返还,法院未合并审理该部分诉求,建议李捷另案起诉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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