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在父亲生病期间独自尽孝,于是,父亲想把109万遗产都留给他,为了防止别

慕蕊看趣事 2026-04-21 00:00:38

福建,男子在父亲生病期间独自尽孝,于是,父亲想把109万遗产都留给他,为了防止别人争,特意留下遗嘱,把遗产赠与孙女。谁知,父亲去世后,男子的6姐妹找上门来,要求和男子平均分割109万,男子不干了,认为父亲已经留下遗嘱,她们没权利争。被拒后,6姐妹直接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竟认定遗嘱无效,分配结果很意外。 这事要从程先生的父母程龙和李丽说起,夫妻俩是土生土长的福建漳平人,一辈子扎根乡土,勤勤恳恳劳作,省吃俭用攒下一份家业。 婚后两人共育有7个子女,6个女儿和1个儿子,也就是程先生。在当地传统观念影响下,夫妻俩从小便对唯一的儿子多了几分偏爱,但也始终尽到养育职责,将7个子女拉扯成人,看着他们各自成家立业。 随着年岁渐长,程龙和李丽的身体日渐衰弱,尤其是程龙,晚年患上重病,常年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寸步不离照料。 彼时,6个女儿各自有家庭和生计要忙碌,大多只能偶尔前来探望,难以长期留在身边悉心照料。唯有程先生,放下手头的琐事,主动承担起照料父亲的全部责任,日夜守护在病床前。 那些日子里,程先生每天为父亲擦身、喂饭、翻身,按时喂药、监测身体状况,耐心安抚父亲的情绪,包揽了所有琐碎的照料事宜。父亲病重期间情绪多变,时常无故发脾气,程先生始终毫无怨言,悉心照料、耐心陪伴,直到父亲安然离世。 李丽此前已先一步去世,夫妻俩一辈子省吃俭用,留下了一笔价值109万的遗产——这是两人生前自建的三层房屋,出售后扣除1万元中介费,剩余的109万售房款,暂时存放在程先生儿媳的银行账户上。 程龙看着儿子独自尽孝的辛苦,心中满是欣慰,也担心自己去世后,6个女儿会因为遗产与儿子争执,破坏家庭和睦。 思来想去,他决定留下遗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夺,特意将这109万遗产全部赠与自己的孙女,也就是程先生的女儿,这样既能够回报儿子的孝心,也能防止子女们为了财产反目。 可让程先生没想到的是,父亲去世后,6个姐妹得知遗产的存在,纷纷找上门来,明确提出要与他平均分割这109万售房款。她们认为,自己也是父母的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不能因为自己没能长期照料父亲,就被剥夺继承遗产的权利,父亲留下的遗嘱,根本不算数。 程先生当场拒绝了姐妹们的要求,他认为,父亲病重期间,姐妹们很少前来照料,全程都是自己独自尽孝,父亲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留下遗嘱将遗产赠与孙女,既是对自己孝心的认可,也是父亲的真实意愿,姐妹们没有权利争夺这笔遗产。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被程先生拒绝后,6个姐妹心中不满,索性一纸诉状将程先生告上了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要求平均分割父母遗留的109万遗产,维护自己的合法继承权。 庭审过程中,程先生提交了父亲留下的录音遗嘱,主张父亲的意愿是将遗产赠与孙女,6个姐妹无权分割;而6个姐妹则辩称,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属无效,遗产理应按照法定继承,由7个子女平均分配。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核查相关证据后,最终作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认定程先生提交的录音遗嘱无效,本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法院给出的理由十分明确,程先生提交的录音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录音中未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肖像以及具体日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因此遗嘱无效。 同时,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了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分配结果:其中一位姐妹患有小儿麻痹综合征,生活无法自理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分得30万元; 程先生在父亲病重期间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得23万元;另有一位姐妹也对父母尽了较多照料义务,分得16万元;其余4个姐妹各分得10万元。 判决作出后,程先生不服,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程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随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裁定驳回了程先生的再审申请,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这场遗产争夺案,看似是一场财产纠纷,实则折射出继承纠纷中常见的法律误区与家庭矛盾。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老人留下的遗嘱,就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却忽略了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要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肖像及日期,否则遗嘱无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同时,案件的判决也传递出明确的导向:继承权男女平等,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能因为性别差异或尽孝多少,就剥夺其合法继承权。 但尽孝多少也会影响遗产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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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

清泉

2
2026-04-21 04:44

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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