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酒店内遭到一男子强 奸。 这事听起来就挺复杂。两人孩子都生了,一起出去旅游,还住同一个房间,最后女的报警说被强奸了。你说这算怎么回事? 咱们从头说。这女的叫杨某,男的叫曾某。他俩2010年就认识了。2011年还办了婚礼,就是没领结婚证。婚礼后,杨某生了个儿子。 为了赚钱养家,加上俩人有点矛盾,曾某2015年就去国外工作了。这一走就是好几年,但一直和家里有联系。 2023年2月,曾某终于回国了。他觉得这么多年亏欠老婆孩子,想弥补一下。6月22号到24号,他陪着杨某和儿子去好几个地方旅游。期间他们住民宿,住酒店,都住在同一个房间里。 6月24号凌晨,儿子睡着了。曾某和杨某发生了关系。当天他们回到广州白云区的家里后,杨某突然报警,说被曾某强奸了。 警察来了,从杨某身上提取到了曾某的DNA。警察觉得这事涉嫌强奸,就把曾某抓了,拘留了14天。之后给曾某办了取保候审,让他先出来。 可到了2025年,曾某突然出国去了。杨某不干了,她质问警察,说曾某是犯罪嫌疑人,怎么能让他出国呢?这不是放纵犯罪吗? 警察后来解释说,他们调查后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强奸事实。所以早就撤销了对曾某的取保候审。既然不是犯罪嫌疑人了,他出国就不违法。警察说他们的程序没问题。 网友们看到这事,吵翻了天。 有的网友说,两人孩子都那么大了,还一起旅游同住,最后告强奸?这简直是胡闹,是戏弄警察。应该告她诬告或者报假警。 还有网友说,不管是婚内还是谈恋爱,只要女的愿意和男的开房单独相处,就应该想到可能发生关系。这时候再说强奸,说不通。 也有网友觉得,他俩办了婚礼,有孩子,就是事实婚姻。报警说强奸,有点无理取闹。 更有人直接说,警察当初拘留那男的14天就是错的。这明显是诬告。现在应该把那女的抓起来,调查她为啥诬陷人。 这事到现在也没个最终说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讲证据,感情讲不清。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话一点没错。 你说这俩人,孩子都生了,还能闹成这样。到底是谁的问题?恐怕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外人也就看个热闹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