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开车在西安安远门桥下,因是三道变俩道,我正常行驶,后面一白色小轿车快速超我,致使两车相撞。停车后,我迅速报了警!交警到达现场后,让我们双方到莲湖区快速理赔中心去处理。可理赔中心的交警认为是我的全责。我有些想不通,不予认可。他就让我们到莲湖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去处理。事故科的同志看了对方视频后仍然认为我是全责。因为中午要接孩子,时间非常的紧张,我就没与他们理论。勉强认可了自己的全责。可总觉得交警这样处理有些草率!因为我也着急用车,就报了保险,给对方赔付1400多,我自己5400多。虽然走的是保险,不要自己掏钱,但我觉得这个钱出的有些冤枉! 没有别的意思,我发出来解解气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