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海乐队声称华为Pura 90系列橘子海配色宣传严重侵权,我不站队,单纯和大家聊点儿法律常识。首先你们发公告指责华为侵权,那就必须要聊明白对方侵犯了你们哪项权利对吧?在这份声明里橘子海乐队经纪公司先是提出了专属姓名权概念,然后又说华为构成名称权侵权,随后橘子海乐队认证微博转载声明时又指出这是版权意识的淡薄。那么问题来了,你们到底要向华为主张哪项权利?姓名权?名称权?还是版权?先说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才可以享有的权利,而橘子海在法律上来讲显然构不成自然人主体概念。再说名称权,名称权是需要登记注册才能生效的权利,而且主张这项权利还要考虑涉事双方行业关联、是否专用、所属地域。并不是你们只要起名叫橘子海,别人就一律用不了橘子海这个词。不信大家动动手指去企业查询工具上检索一下,别说产品名称了,全国各地以橘子海命名的在营企业都一大堆。要是这些都能告赢的话,依我看也不用再搞商业演出了,天天起诉拿赔偿直接走向财富自由。最后说版权,这就更无厘头了,版权是针对于具体作品的权利。你们要是说企业做宣传盗用乐队原创歌曲没有付费,这才涉及具体曲目的版权问题,手机配色起名和版权概念范畴压根儿就不挨着。目前来看这事儿唯一的槽点就是这份声明中说华为方面曾与乐队经纪团队进行过接触,最后又终止了合作沟通。我不了解具体细节,这里就不妄下结论了。橘子海乐队如果真要维权的话,我的建议是尽快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先弄清楚自己究竟要向华为主张哪项权利,然后再评估具体可行性。真觉得有把握打赢官司的话,直接去告就完事儿了,社交平台赛博论案没有任何意义。橘子海乐队称华为侵权魔金石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