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重磅通知,推动证书互通互认。 但并非是 “一证在手,多部门通用”。打个比方,你已经持持有住建颁发的电工、焊工等证书,想要在工贸企业上岗作业,依然需要申领应急部门的证书。但是现在换证的门槛大幅降低 —— 无需重复参加培训,免于理论考试,只需参加专项实操考核。 现在这个互通互认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要知道此前,各部门的证书体系各自为政、互不相认,但距离真正意义上的 “一证通用” 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那就是多部门联合发证,推出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证书,实现证书通用,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通互认”,才是真正化解从业证的证书困扰。大家说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