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和前夫离婚时,独自抚养女儿,7年后,她患肝癌住院,11岁女儿无人照看,女子联系前夫,希望能保障孩子上学和日常生活。前夫说离婚后她把孩子带走几千公里,他没办法看孩子。女子怒斥:“你妈都知道孩子长啥样,你不知道?” 一、一句“不知道”,就把当爹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真是可笑又可悲。7年没看过孩子,连女儿长啥样都不知道,这不是因为距离,是因为你压根就没想去看。 离婚只是夫妻缘尽,不是当爹的责任也跟着消失了。一个人想去看自己的孩子,别说几千公里,就是几万公里,翻山越岭也拦不住。 你一句“孩子被带走了,我看不到”,就把7年的缺席轻飘飘地揭过了?女儿的生日你在哪,孩子生病时你在哪,她第一次上学你在哪。 二、11岁的女儿,扛起了本不该她扛的东西 再看看这个让人心碎的小姑娘。本该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11岁的女儿却在病床前端屎端尿、买饭喂药、寸步不离地照顾患癌的妈妈。 她没跑没闹,没怪命运不公,只是默默地扛起一切。当她哭着说出那句“妈妈,我爱你”的时候,屏幕前多少人跟着红了眼眶。 她越懂事,就越让人心疼。因为她懂的不是这个年纪该懂的,她扛的也不是这个年纪该扛的。 三、从拒之门外到松口答应,这不是“父爱苏醒” 前夫一开始在电话里说孩子被带走几千公里,自己没见过面,话里话外都是怨气。可当记者介入后,他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说“我很乐意养孩子”,表示等证件弄齐,第二天就能把孩子接走。 别急着感动。这不叫父爱,这叫舆论压力。但凡心里真有这个女儿,不会等到妈妈躺在病床上、记者扛着摄像机来了,才想起来“乐意”。如果真的在意,过去7年,哪怕发一条短信、打一个电话问问女儿过得好不好,他早就做了。 四、法律不会因为离婚就免了你的责 好多网友看完这事,气得直拍桌子,纷纷追问:离婚多年,抚养权归了妈妈,爸爸就能当甩手掌柜,对孩子不闻不问吗? 法律给了最硬气的回答:休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多个法院判例也早就明确,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以一方是否有意见为前提。甚至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当母亲患癌离世后,父亲试图以“从未与孩子生活过”为由拒绝接管,直接被法院判决驳回,并判定其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王女士的病是她自己的事,但女儿是两个人的孩子,这个责任推不掉。 五、这件事戳破了一个更残酷的现实 今天这位妈妈托付的是前夫,她至少还有一个人可以找。但现实中,有些单亲妈妈连这个“备选”都没有。 2024年底,广西一位39岁的抗癌网红妈妈去世,她生前苦苦哀求前夫接管10岁的女儿。结果呢?前夫直接放弃了监护权,妈妈在临终前写下催人泪下的手写信,可女儿的未来依然悬在空中。 更让人绝望的是,湖南一位单亲妈妈患癌后,想把两个儿子托付给亲戚,亲戚们集体哭穷,全都拒绝了。 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这些妈妈不是在想怎么治病,而是在跪求谁能收留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我们社会保障体系最真实也最刺痛人心的短板。 单亲家庭本就是在钢丝上行走,一旦顶梁柱倒下了,孩子的天就真的塌了。社区能不能第一时间介入?有没有专项资金来兜底?能不能在孩子无依无靠时及时建立帮扶机制? 六、写在最后 这件事到最后,前夫总算松了口,答应接走女儿。 但心结呢?孩子心里的委屈、这7年缺席留下的窟窿,这些伤疤需要花多少时间去治愈? 为人父母,不是贡献一颗精子或卵子就完事了,那是责任,是一辈子的担当。一个女人咬牙独自把孩子拉扯大,那是她硬气。但一个男人如果心安理得地消失,那就是彻头彻尾的失职。 真心希望11岁的女儿,今后能在一个安稳的环境里好好长大。 真心希望所有缺席的父母,都能记住——你可以换一个家,但你换不掉身体里流着你血液的孩子。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fly
不知细节无法评论,避免偏听偏信
沉默
现在的人,婚姻一不如意就离婚,把婚姻看的象儿戏一样。
HC949
我觉得我做得出,如果离婚,她敢把孩子带走。我一次性给到18岁的抚养费,我一点不欠。但是让我去特意去看孩子,我没空!
用户21xxx64 回复 04-12 22:13
不去看能理解,但前妻要死了,托孤也不管就说不过去了
命由己造 回复 04-12 22:50
你够狠
9587
让这样的爹养还不如送福利院
证券一族
离婚女人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