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霸道了!”郑州,老太太买了一楼和地下室,发现楼上的水管都要从她的地下室穿过。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04-10 19:13:44

“太霸道了!”郑州,老太太买了一楼和地下室,发现楼上的水管都要从她的地下室穿过。她心里非常不满,直接就把所有水管全部剪断了,导致上面的邻居半个月都没有水用。邻居说老太太太霸道了,连一楼的楼梯都说是她的公摊面积。但老太太却道出了自己的苦水,说之前楼上漏水,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她只能在水管那里安阀门,看谁来找她。结果真有人来找她,还赔偿给她400元。但现在说的不是这件事,她就是不让楼下的水管再走她的地下室,哪怕邻居不同意,她也要反抗到底。 这事闹到社区和派出所那天,楼上十几户业主挤在调解室里,七嘴八舌,全是压了半个月的怨气。家住6楼的张阿姨,膝盖有多年的老毛病,半个月没通自来水,每天要拎两桶5升的桶装水上楼,走一层歇一层,累得直喘粗气。家里还有刚上幼儿园的孙子,每天要洗澡换衣服,只能隔三差五往女儿家跑,折腾得一家人日子全乱了套。年轻业主也一肚子苦水,早上连洗脸刷牙的水都没有,只能揣着洗漱用品去公司卫生间,一日三餐全靠外卖,半个月下来,日常开销翻了一倍,生活过得一团糟。 业主们都认一个理,这栋楼建成的时候,水管就是按规划设计铺设的,全楼的供水主水管从地下室穿过,是建筑配套的公共设施,不是老太太买了地下室,就能随便改动、随意剪断的。就连一楼的楼梯,也是全楼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老太太平时动不动就把杂物堆在楼梯口,说这是她家的地方,不让别人放东西,大家早就忍了很久,这次平白无故被断水半个月,实在是忍无可忍。 老太太坐在调解室的另一边,手里攥着房产证,也憋了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她买的一楼带地下室,房产证上清清楚楚写了地下室的产权归她个人所有,当初买这套房,就是看中了地下室能储物,比同户型的房子多花了十几万。可住进来没半年,地下室就被楼上漏下来的水泡了,她存的过冬粮食全烂了,儿子给她买的按摩椅也被泡得开不了机,前前后后损失了好几千。 她挨家挨户上楼问情况,没有一户承认是自己家漏水,找物业,物业只说会帮忙协调,不肯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查不出漏水的具体位置。折腾了快一个月,她实在没办法,才在地下室的水管上挨个安了阀门,挨家挨户关水排查,最后才找到漏水的住户,人家只赔了她400块钱,连维修费的零头都不够。 从那以后,她就落下了心病,总觉得地下室里的这些水管,就是埋在她家的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又漏水,又要让她平白无故受损失。她找过物业,找过社区,提出让全楼业主一起出钱把水管改道,不从她的地下室走,可没人愿意出这笔钱。她又退了一步,提出要全楼业主签协议,以后水管再漏水,造成的所有损失,全楼业主一起承担,也被大家直接拒绝了。实在走投无路,她才一狠心,把水管全剪断了。 2025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河南全省全年审结的邻里纠纷案件中,因住宅公共管线、排水引发的纠纷占比高达32.1%,其中超70%的案件,根源都在于公共管线权责划分不清,出现漏水、损坏等问题后,产权人维权无门,最终引发极端对抗行为。 法律上早就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整栋楼的供水主水管,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哪怕穿过私人产权的地下室,单个业主也不能擅自损毁、切断。但反过来,这些共有管线的维护责任,也由全楼业主共同承担,一旦管线漏水给他人造成损失,全楼业主也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让一楼业主独自承担所有风险。 剪水管的行为肯定不对,已经侵犯了全楼业主的正常用水权益,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但老太太的委屈,也不是凭空来的。邻里之间的相处,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忍让,只有权责划清楚,责任担起来,才能从根上化解矛盾。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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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青岛的东北人

青岛的东北人

2
2026-04-10 19:39

剪得好,出问题了都装聋作哑。剪了就好病了。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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