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公司破产,股权一元起拍,男子以52万元拿下全部股权。不料三年后得知,股权中

顺遂皆安 2026-04-10 10:11:02

浙江一公司破产,股权一元起拍,男子以52万元拿下全部股权。不料三年后得知,股权中8.5%的村镇银行股份估值超千万,可这份“天降红利”竟被法院裁定收回,原利害关系人起诉获支持,男子怒而维权,多方已介入调查。 老钱现在肠子都悔青了!2022年12月7号那场司法拍卖,他拼到698轮加价,硬生生从15个竞争者手里以52.15万元抢下兰溪嘉宝化工100%股权,当时还觉得捡了个漏。这家公司之前两次分别以500万、400万起拍全流拍,账面负债堆成山,谁都以为是个烂摊子。老钱花了三年时间,没日没夜清理遗留债务、跑工商税务、处理烂账,光是律师费和审计费就砸进去十几万,好不容易把公司盘活,结果等来的不是千万回报,而是法院一纸撤销拍卖的裁定,股权直接被强制转回原股东手里。 专业知识点1:司法拍卖撤销有明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指出,拍卖财产信息严重失实、重大资产漏评、评估明显不当,损害债权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时,法院有权撤销拍卖并恢复原状。本案中法院撤销的核心理由,就是破产管理人未对村镇银行8.5%股权做任何评估,属于重大程序违法。 互动点1:破产拍卖漏评核心资产,责任该算在管理人头上还是买受人身上?老钱这52万和三年心血就该打水漂吗? 更让老钱气炸的是时间点。2025年4月,他才偶然发现公司账册里藏着越商村镇银行8.5%的股份,按当时银行估值算,这部分股权价值高达1004万元,足足是他拍卖价的近20倍。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原股东徐某就跳出来起诉,说自己对拍卖毫不知情,破产管理人严重失职,要求撤销交易。法院10月31日裁定撤销,11月5日股权就被强制过户回去,整个过程快得让他措手不及,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捞到。 专业知识点2:破产管理人有法定全面调查义务,必须对破产企业所有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并完整披露,这是《企业破产法》第25条明确规定的核心职责 。本案中管理人既没评估村镇银行股权,也没在拍卖公告里提半个字,直接导致标的实际价值与拍卖价格严重偏离,这才给后续纠纷埋下雷。 互动点2:三年后才发现漏评资产并撤销拍卖,这个时间跨度合理吗?如果老钱没发现这千万资产,是不是就没人追究了? 我必须直白批判这种处理方式。老钱作为善意买受人,花真金白银竞拍,耗三年时间清理烂摊子,没半点过错,结果却成了程序违法的牺牲品。法院只盯着管理人失职,却完全忽略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根本不符合公平原则。 专业知识点3:《民法典》第311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转让、已依法登记或交付,就能取得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权追回。老钱竞拍过程公开透明,支付了合理对价,还完成了工商变更,完全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法院撤销拍卖的裁定,其实和这条法律精神相冲突。 老钱现在维权路走得异常艰难。他多次申请解除股权冻结、要求移送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全都被驳回。他女婿张先生替他跑断腿,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这种三年后撤销拍卖的案子太罕见,法律界也没统一说法。好在兰溪多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破产管理人的失职问题也在核查中,只是老钱的损失能不能挽回,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原股东徐某的行为也值得琢磨。公司破产清算时他怎么不站出来?三年后看到股权值千万才跳出来起诉,这动机实在太可疑。更让人费解的是,法院采信了他“不知情”的说法,可破产拍卖按规定必须通知所有利害关系人,他真能不知情到这种地步? 这件事暴露了司法拍卖的监管漏洞。破产资产清查评估环节形同虚设,才让千万资产变成“隐藏款”;拍卖后长期缺乏跟踪机制,导致三年后才爆发纠纷;善意买受人权益保护机制缺失,让老实人吃亏。这些问题不解决,只会让更多人对司法拍卖望而却步,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司法公信力。 老钱的遭遇给所有参与司法拍卖的人敲响了警钟:竞拍前一定要做足尽调,别光看表面价格,得把标的里里外外查个遍,不然就算拍到了,也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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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忘了吧伤心人

忘了吧伤心人

3
2026-04-10 12:57

你摘了别人的桃子

碧海云天

碧海云天

3
2026-04-10 12:14

大概率知道内幕?

自由如风

自由如风

2
2026-04-10 12:08

找谁说理去?

王曲城

王曲城

1
2026-04-10 12:19

这样也行

顺遂皆安

顺遂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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